农村操办老人过世的身后事近年来越发的过份,对所谓的闹热已经扭曲,一个老人过世停枢十天以上做斋起码五天,让一众乡邻停工停产,亏了多少工日。死者的后人浪费多少烟酒茶饭,实为陋习。我这里有个活得通透的人,他继父(也是他三伯)死后,他依然在浙江打工,十多天里不闻不问,所有事情全部丢给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和同父同母的姐妹。可能他是恨他继父的,虽然他继父将他养大。乡邻中有人说他不地道,不孝道,也不仁义,但又如何?不妨碍他通透的活着,他一个四十几岁的光棍,打工赚的钱都贡献给半小时的爱情了。亲情与道德对他都失去了约束力,在过些年,国家法律对他都将央效。让他通透的活着吧,也没多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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