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晚上的作业,又写到了九点。
中途,我数次怒火中烧,忍住了想要上去狠揍他一顿的冲动。
磨蹭,粗心,话多,小动作多……反正怎么看怎么来气,就是看不到哪里是闪光点。
不过,相较于昨天晚上在JR那里熬到凌晨十二点的壮举,今天的我是不是还应该感到欣慰?
下午,接少爷从学校回来的路上,我对他说:“从今天起,只要作业没有写完,就算你妈妈来接,你也不能走,必须把作业写完了才能出门。”
一个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毛孩子,写作业写到半夜,听起来就令人发指。
如果不立点规矩,以后养成习惯,可怎么得了?
我注定是要当那个恶人。
Whatever!反正恶名早已印在少爷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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