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出门,一只小脏狗蹲在门外,它抬起头,汪汪吠叫了两声,挡住去路。分不清是敌是友,我不敢上前,只得退回门内。
估计看我不像坏人,它摇了摇尾巴,伸嘴去拱我手里拎着的垃圾。我以为它要咬我,哇地一声差点哭出来。
这时候,电梯门开了,我闪进去。谁料到,这小狗子居然也跟着进来了。电梯里一人一狗,六足鼎立。妈耶,这可如何是好?我火速按开门,冲出去,回头一看,它也冲了出来,我们就这样一进一出演绎了两三个回合。好吧,你小子速度还挺快,我投降。如果实在想咬人,就别怪本大爷不客气了。
我们占据着电梯的两个角落,我怒目圆睁,血脉贲张,它毛发凛然,不摇尾巴也不乱叫;这才看清,原来是个妹妹,脖子上还挂着精致的粉色绳扣,是谁家的小可爱走丢了呢?它的妈妈一定急坏了吧?我抖胆拍了一张发到社区群里,大家七嘴八舌了起来,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这狗子养不家,是被主人遗弃的。
这么有骨气呀,不愿受命于人,要自立门户,佩服佩服!
一楼到了,它没有等我,率先溜了出去,走到半路,抬起后腿撒了泡尿,还不忘回头挑衅地看了我一眼:睁大你的四眼看一看,我是公的,公的!如果它会竖中指,那么这个回眸就是多余的了。
流浪狗有什么不好?今天没有家,明天就可以四海为家。宠物狗又有什么不好呢?高兴了,你是我主人,不高兴了,我是你主人。
可悲的是,做了流浪狗,又怀念起衣食无忧的生活;当了宠物狗,还想着仗剑走天涯。
躺在柔软的羊羔毯上,做信风漂流的野梦,大概是每只狗子的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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