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文友(易门新思)说:“先写起来再说呗,那是你的爱好。”是这样的。
我们之所以有兴趣爱好,就是要愉悦身心,调节身心,从此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和快乐,体会人生的美好。有时候,有一些兴趣爱好,就相当于休闲娱乐活动吧。
有兴趣爱好,并且想去做了,在没有什么不好影响的前提下,那就可以去做了。
对于我们写作爱好者来说,写作这个爱好并不特殊,跟其他的兴趣爱好,也没有很大的目的区别。不过,写作这个兴趣爱好,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写的。当然,还是那个前提,在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的情况下,随时随地都可以写。
既然喜欢写作,那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自己想写的情况下,就尽情地去写,尽情地去享受写作的快乐。所以,我是赞成这位文友的说法与态度的。
以我的认知去看,我认为,在写作者个人本身,不能尽情尽兴写作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受字数束缚,二是为太高的要求所累。
在网络时代,文章中包含的信息得到传播,就是成功,或者说目的已经达到。而如果写作,还要受到字数的束缚,感觉就有点落后了,落后于时代。所以,我认为,写作者,就是把自己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发表出去,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尽情尽兴地享受写作,享受写作的快乐,享受表达欲、分享欲等等,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就已经足够了。
第二,有的写作者,可能出于某种目的,要达到某个目标,总是给自己提太高太多的要求,然后成为了写作上的负累。其实,我认为吧,如果把自己定位为写作爱好者,那么,写作就不再困难,也更能够体会到享受到写作的快乐。
总之,我认为,我们写作爱好者,一不要受字数束缚,二不要对自己有太高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这样,写起来就还轻松了,在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的情况下,正如这位文人说的,先写起来再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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