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九晚五的事儿,喜欢不喜欢都得干好,端谁的饭碗咱知道,不能昧着良心。
每天码字的时间也就只能“插空儿”。
乐在其中的沉醉,真的不给你在任何场合绞尽脑汁去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机会。也不可能给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的,凡是碰到比你吃的稍微好一点儿,就坐地撒泼打滚儿的空闲。更加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你连得病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想能捞着大把的时间,去琢磨自己还有多长时间死的事儿了。
一心不得二用,说得真对。
一门心思地把有限的脑细胞都是用在了码字上的时候,哪还能有多余的脑细胞去琢磨其它什么的了。
很神奇的是,当你敲打出的每一个、每一行字,瞬间会变成被你赋予了鲜活的生命个体,这些一个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会用自己的故事语言告诉你:“你是快乐的,我是幸福的。”
凡是从自己手中编排出去的每一串儿方块字,都会是缘分中注定了的,一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感情深厚的朋友。
一个个有趣的灵魂在我本来没有那么好文章后面,留下他们有滋有味的续篇。我会觉得在喜欢用文字记录下来所思所想,再把文字编织成语言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上能够感知到的东西真实感受的路上,根本就不存在仅是我一个人的孤独前行。
而是一群王羲之,在一张宣纸上共同挥毫,同创新兰亭序。
当然,什么事都不能一概而论,“人数过百,形形色色。”个体差异巨大,精力极其充沛。什么咸的淡的,大的小的,自己的别人的,凡是“事儿”都会惦记得清清楚楚,天天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人还真是有。
其实,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同生共长起来了汉字,从我不认识它的时候,就从来没有耽误我喜欢它。
拿着小树条儿,在地上划出每一条与“字”相似痕迹的时候,都是主动亲近它的过程。我的识字过程很奇特,每天收音机里播音员只要念什么,我就会不自觉地在身边的各种宣传栏里去试着找什么。以至于没等轮到学校交学费去开始正式学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不小的一些储备。
打可以上学的那天起,与其他同学不同的是,有一段时间里,我会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通过老师的讲解,来验证我从野路子上“笨学”的那些东西是否正确。
这个过程很享受。也就是说对文字的喜欢是打那儿开始的。
如果说之前还有心比天高的那点儿梦想,我如今也不打算实现它了。
只要码字这个过程很快乐,就足够了。
进入一枝秃笔自言自语模式。对于喜欢写字的人来说,大致相当于习武唱歌之人的拳不离手 曲不离口。对写作的兴趣,虽远没有达到如饥似渴,不可餍足的程度,更没有达到遗世独立,凭虚御风那种忘我。但是,一天当中最快乐的事儿,大抵都发生在一枝秃笔自言自语这个码字的过程。
秃笔,如果说还有点作用的话,那就算可以用作杠杆去撬动灵魂。吱吱呀呀的较力中产生的火花生腾出来文字,轻描淡写地让自言自语静静地流淌,那枝秃笔也许能沾光于太阳。
我会把这种自言自语,定位在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把零打碎敲的时间和空间,幻化成文字去对付那些无聊和寂寞。在这其中如果还能顺便把属于自己的时间,点缀得绚丽多姿一点儿,把空旷干瘪的空间,充盈得饱满圆润起来,那就再好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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