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故乡

作者: 冯雪静 | 来源:发表于2022-11-11 21:19 被阅读0次

      十岁那年,我以为自己再也活不过来。那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季,我没日没夜地咳嗽,就是那种不停地空咳。晚上尤其厉害,让我整晚睡不着觉。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咳得透不过气来,最后痛苦地躺在老屋门前的走廊上。大概有一分钟时间里,我憋闷着停止了呼吸。那一刻,我以为自己要死了。结果后来竟又慢慢缓了过来。大概上天此时还不想收走我,觉得这个女孩的命不该如此短暂。

        一直与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我,犯病一个多月后,父母才发觉我面黄肌瘦,也可能是脸色苍白得不像人样。他们终于知道了原委,还真急了。四处奔忙着熬了很多草药给我喝,喝得我苦不堪言。不知从哪听来的偏方,父亲奔波好几天,在野外终于捉到了晾干在树枝上的一个癞蛤蟆。他如获至宝,一回家就给我熬了一碗蛤蟆汤,我闭着眼睛痛苦地将一碗汤全喝了。结果咳嗽病依然肆无忌惮地折磨着我。

      父亲让我去学校里请了假,然后带我去邻村一个乡级医院里看病。在黑乎乎的医院放射科房间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医生给我拍了片后郑重告知父亲:不是肺病。我看见父亲久蹙的眉头瞬间像一张折叠的白纸般舒展开来。他还是欣慰,因为起码我不会有死亡的危险。在那医疗条件不是很好的八十时代,也许肺病还真是死亡率很高的一种疾病。父亲让我坐至他的自行车后座。北风呼啸,江南的冬天很是凄冷,可我能感觉到父亲踏着自行车的步子比来时轻松多了。我又坚持每天去上学,尽管日夜依然咳个不停。     

        听得邻居阿婆与我奶奶说,我可能得了“百日咳”。可从小对数字极为敏感的我清楚地记得:我起码咳了四个月,绝不止一百日。直到十二月来临了,我终于不再咳嗽。也许这病真厌倦了我—— 只知道每天用不停地咳嗽来表示强烈抗议,翻不出其他更好的应对花样。病魔拿我没办法,只得说:罢了,罢了。也许病魔要改变路径又去欺侮下一个倒霉鬼了。

        我重又变得活灵活现。与一群小女孩站在风尘仆仆的村庄大路边,看着生产队里一辆又一辆的拖拉机载着满满的甘蔗晃晃荡荡而过。也许车上载着的东西太重了,路过的拖拉机像是一辆疲惫不堪的老爷车,发出“咔嚓,咔嚓”那种声力衰竭的声音。此时车上一捆捆刚采摘来的甘蔗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弥漫在空荡荡的村子里。传奇荒诞的剧情如同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般在青天白日里不断地发酵着,不断地演绎着。几个皮肤黝黑的调皮男孩终究抵不住令人垂涎欲滴的满车甘蔗的诱惑。他们使出浑身解数飞速爬上拖拉机,拼命地去折车上的甘蔗。一根,两根……甩向路边。等拿到足够的“胜利品”后迅即跳下车,快速捡起今日的收获,大功告成,然后一溜烟地跑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我们几个胆小的女孩站在路边傻傻地犹在发愣中,像是刚刚与他们一起经历了电影中才会有的激战场面。

      小学四年级时,我的体重是四十九斤。我清楚地记得学校例行体检后永远留存我心底的这一虚弱的数字,那是我生命进程中的象征。尽管这么轻的体重在如今难以想象,但那时的真相就是如此。这个数字千真万确地一直存在我的脑海之中,从没真正消失远去过。那时的冬天特别地冷,早上从口中呼出的气体能瞬间在眼前变成白茫茫的雾气。从村口望向远方染霜了的田野,苍苍茫茫一片。从家里到学校会路经一条河,冬天清早的河面上结着厚厚的银白色的一层冰。我一边沿着冰河往前走,一边捡起路边的一个个小石头,砸向河面上的冰层。偶尔还会砸出个大窟窿,内心不由地翻涌雀跃,欢欣不已,而冬天的酷寒就这么地暂时遗忘一边。直至建造在半山腰上的学校里的钟声敲响,一声又一声响彻在古老的村庄里,悠悠荡荡地催促着消散的心。我赶紧加快步子八百米冲刺到山脚下,然后爬上一个七十度角之斜的小山坡,就到了校门口。此时班主任老师正迈着徐徐的脚步从办公室走出。我赶紧跑进教室拿出书本装模作样读起来。

      那天,我穿着母亲结婚时穿过的改制的新娘装去学校,这是一件有着小圆点的浅蓝色中领棉袄。在学校里遇见了隔壁的班主任徐老师。她走至我面前,拉过我的手,将这件别具风情的新娘装仔仔细细审视了一番,然后满面春风地发出一声赞叹:美。我相信她笑容里深藏着的真心赞美,她是这个贫穷年代里如此善良、如此有包容心的一位女老师,像是一个纯洁美好的天使化身,一直留在我记忆深处。如果要说年少时曾经无比叛逆的我为何后来会如此热爱读书,也许是因为缺少关爱的我在很多老师身上找到了我想要的温暖和自信。徐老师住在教室前面的矮平房里。这矮平房只有一层,中间是老师们的办公室。徐老师的卧室兼办公室就在矮平房的最东面一间。也许她人太好了,真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和力。下课时,我常跑至她的房间去玩。不多说什么,就静静地站在一边,看她认真地备课,细致地批改作业。也许人的一生,需要无数个美好存在。在物质和精神贫乏的年代,徐老师就像妈妈一样,抚慰和温暖着我幼小无助的心。我自小不是一个翱翔苍穹的飞鸟,也不是一匹雄壮健美的骏马。那时的我不知为何会如此依恋着她,就像辽阔的大地上一棵随风飘拂的藤萝,需要一棵大树的依傍才能不断往上攀爬,去寻觅生命中让我成长的温暖阳光、和煦的春风。我就是这么一棵沉默的藤萝,遇见爱,才会变得更美。

      五一全校春游,去爬青珠山。我们排好了队伍,随即准备出发。忽然间在旁边自己班管理学生的徐老师将我从人群中叫了出来。我懵懵懂懂跟随着来至她的房间,只见她从抽屉里拿出针线对我说:你身上这条绿色的百褶裙很漂亮,刚做的吧?我说:是的,是我妈托父亲干兄弟的老婆(我叫她阿姆)免费做的,因为外面服装店的做工太贵了。徐老师说:这裙子的色彩和式样都很漂亮,就是裙子太大了,特别是腰部。我低头仔细一瞧,腰部还真是太宽松了。本来就瘦小的我走着走着说不定真会往下掉。其实这条短裙已不住地往下垂了,去春游的路上还会继续往下垂落。对于当前兴奋点都在春游之事上的我,根本没去多顾及裙子尺码大小的问题。我看着面前的徐老师戴着近视眼镜,一针一线地缝着。不一会儿,她就将这条绿裙子缝好了,我欢天喜地插入行将出发的队伍。

          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热心善良的徐老师。她不是我的班主任,也不是我的语文老师,与我漠不相关的她为何会对我如此之好?或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所谓的面缘吧。人世茫茫,也许对一个人的好,对一个人的爱,都不需要过多的理由。当年的她只是随意撒播了些爱的种子,绝没想到会在我幼小的心田中永存生命的绿意。

        当然我也有可炫耀的时候。爷爷出门行医回来给我买了一双华美的少林鞋,还有一个漂亮的磁铁铅笔盒,上面画着孙悟空吃仙桃的图画。我穿着这双少林鞋去上学,倒没有引起别人特别的嘱目,而这个磁铁铅笔盒倒让我爱不释手,也引来了周边不少同学的围观。在众人无比羡慕的眼神里我看出了他们对这个铅笔盒的稀罕。想起铁凝的代表作《哦,香雪》中的女孩香雪用一篮子鸡蛋换来了一个磁铁铅笔盒,并因此在夜幕里误上火车开至下一站。那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一个磁铁铅笔盒象征着她作为读书人的身份地位,象征着她对美好新生活的向往。所以香雪才会不顾一切去想得到这个铅笔盒。我的故乡要比香雪的山村条件要好些,但八十年代山海之隅的村庄,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是一个有着七百多年历史的古老村庄,到处弥漫着宗教的信仰。从村东至村西每隔五百米就有一座庙堂。逢年过节,这些庙堂日夜香火不断,极为热闹。都说“宗教是道德的源泉,赋予了人的尊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民们确实需要借助宗教信仰来寄托漂浮的灵魂—— 他们的虔诚和敬畏,他们的悲欢和希望。每年大年初一,我们大人小孩都要去山上拜菩萨,这似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一大早,母亲会教导我们:早点要吃素斋,菩萨才会保佑你。可我总暗自傻想着:这么多人在拜菩萨,菩萨能帮得过来吗?我与弟妹自小到大根本不听母亲的教导,专挑桌上放着的喜欢的东西吃。难得母亲过年有空烧了好菜,我们怎熬得住美食?吃好早饭,我与弟妹还是会乖乖地跟着母亲去拜菩萨,这也算是对大人的尊重,对菩萨的一种敬畏之心吧。这个世界,有些东西你只要信其有,它就存在。但我一直半信半疑中。

        村庄的中心设有祠堂。考上大学那一年,族长托人给我捎来话语:大年初一去拜祭供奉在祠堂中的祖宗。那么多年了,我从没去翻阅过族谱,祖辈的故事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一个谜。只是从爷爷叔叔的片言只语中稍稍有点知晓:祖宗也曾阔过,爷爷前面两代曾经是秀才。什么是秀才啊?我百度过秀才也不易得,一个县城里一至两年才会出现二三十个秀才呢。想想我的祖辈还是有点才气的啊。每年清明节,父亲和叔叔挑着担子会去山上祭祖。父亲沉默寡言,从不多说一字。也许大半辈子生活在这个古老村庄的他早已学会了沉默,只有在无声无息的沉默中,曾经作为富农子弟的他才能苟活到现在。如今早已习惯了一切,即使现实不再需要他那么地沉默。叔叔年纪轻些,也许悲伤的往事经历得稍少些,也许他早已健忘了曾经发生的一切,他的性情比父亲开朗些。其实人世间的有些事忘了最好,尤其对于是非颠倒的年代,能忘却就尽量忘却,最好永远不要再想起。叔叔与我们侃侃而谈山上祖宗的坟地有多阔绰,倒有点像是鲁迅笔下的人物般,聊以慰藉每日无比艰辛地活着。我听着心动,一直想跟他们去看看祖上的坟地到底有多阔绰。可每年的清明节,等我从县城出发回到老家时,父亲和叔叔早已爬至山顶去祭祖了。父亲说,祖宗坟地多,又不在一块,不早点去,实在来不及。我们的祖祖辈辈,一代又一代,都生活在旗山脚下。虽说如今我与弟早已远离故乡,生活在县城里,但每年清明时节,我们都会回至故乡,聚集在旗山脚下。故乡永远是我们的根所在。

          村庄东边山头上有个教堂,与建在半山腰上的学校遥相呼应。生活从来不会是讽刺,他们信他们的基督教,我们读我们的书。下课铃声一响,我们会飞快奔逐到校园一角的大樟树下玩耍。不远处教堂的十字架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特别地醒目。每个礼拜日,来自方圆附近的基督教徒都会聚集在这个教堂中做礼拜。我的一个闺蜜同学也信基督教,小学师范毕业的她弹得一手好钢琴,她是这个教堂的钢琴师。也许出于好奇,我偶尔也会跟随她来至教堂,感受下基督的教诲。在粉刷得雪白的大教堂里,一眼望去人群簇拥。牧师在台上富有激情地讲道,唱诗班在虔诚地唱着赞美诗,闺蜜同学在一旁优雅地弹着钢琴。此情此境,我像是穿梭到了另一个天堂般的世界,眼前的生活忽然变成了另一种无比神秘的异境。其实信仰什么,要有多少虔诚,我们兄弟姐妹三人还是十分自由的,父亲与母亲从没强制我们去信仰什么。尤其可爱的是我爷爷和奶奶,他俩大半辈子信仰佛教,在人生最后三年里却改信基督教。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热爱什么,信仰什么,一切皆是顺着自己的本心。人生,本就是活生生地一场正喜剧。

        我一直奇怪佛教色彩如此浓厚的故乡旗山古村,为什么会允许这个基督教堂的存在。也许他们的心终究还是宽容的。曾经的那些批斗,那些的左倾右派,你死我活,早已随风湮没在遥远的历史之中。

        春天里的村庄还是很美的。山上的艾青绿了,杜鹃花红了,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一个个灵俏的黑白身影,欢快地飞翔在村前微波荡漾的水面上。田野上的黄鼠狼,树林中的野猪,也开始日夜猖獗。院子里的大母鸡“咯咯咯”地不停叫唤着,尽是小心翼翼守护着刚孵出的一群小黄鸡。小黄鸡毛茸茸的可爱样子,轻脆甜腻的欢叫声,比春天鸣啼在河堤柳枝上的黄莺还要动听。         

        这稚嫩无比的小黄鸡自然会惹来黄鼠狼的虎视眈眈。毛色灰黄,身子瘦长的黄鼠狼能穿越一切狭仄的木篱笆进入院子,也会在大白天里鬼鬼祟祟地翻墙而过偷袭小鸡。“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自然界的一切皆是真理,鸡鼠本是天敌,怎会相安无事?小鸡的主人们尽力提防着,偶有疏忽的时候,弱小的小鸡就会被黄鼠狼偷偷逮走。大伙太讨厌黄鼠狼了,凑巧看见黄鼠狼来了,村民们就会轰然一声拿起长竹竿一路追打。邻居家看见了,也紧跟其后,其他一个又一个村民也从自家屋里追击而出。此时的黄鼠狼一看形势不妙,就会迅即放出臭气。被黄鼠狼的臭气一熏,刹那间方圆几公里尽是臭气熏天。等村民们回过神来,黄鼠狼早已逃之夭夭。

        “最讨厌这臭鼠狼!”村民一边叫骂着,一边将院子里的木篱笆扎得更紧,更尖锐些。有时也栽种一些刺篷类的植物,以防黄鼠狼下次再来偷袭。

        野猪平时藏匿在旗山树林深处,一到春天的夜幕降临,月光下的它们就一个个幽灵般成群出没。地里的土豆、花生和番薯这些刚成形的庄稼,自然成了它们月光下的“盛宴”。极为作恶的野猪用尖尖的嘴巴拱起一块块黑土,然后寻得其中的美食饱餐一顿,留给黑夜的尽是一片狼籍。可它们终究逃脱不了黑夜里犯下的一切罪证。晨曦微露,田地里一个个密麻错乱的脚印就是它们犯罪的有力记录。村里老猎人的目光总是无比深邃的,他们闻着野猪的气息,循着野猪的脚印,将它们一个接一个消灭在树林深处。

        “抓了野猪,杀了野猪!”村里的小孩在街头巷尾一边跑,一边大声喧叫着。猎人们抬着四脚朝天的大野猪,村民们敲锣打鼓,像过节般兴高采烈地庆祝这一激奋人心的凯旋时刻。他们杀了野猪,将黑红的野猪头拿到庵堂去供奉佛祖。红红的大蜡烛弥漫着香火的气息,煮熟的野猪头恭恭敬敬地奉在佛祖面前,一切显得庄严、静穆而安祥。

        我十四岁时,从小与父亲一起长大的一个兄弟半开玩笑地向我爸提亲:你女儿如果考不上高中,就让她嫁给我儿子吧,我的两个儿子随她挑。父亲没有承诺这门姻亲,但他还是很开心的,因为他的这个兄弟是村里最富有的几人之一。他们家里有一辆大货车,又开着一个日用品杂货店,生意一直不错。父亲当然开心有这样的户主向他提亲,但我年龄实在太小了,父亲根本不会去考虑这个太遥远的问题。

        年少时的我也许长得比较清纯吧,我曾从村里那些男人女人的口中得到过无数的赞美。邻居阿婶一见我就不住地夸道:静姑娘,你的皮肤怎那么白腻呢,他们都说你是“白马娘”。“白马娘”到底什么意思?至今似懂非懂。我只知道“白马娘娘”是个善良正义的神祗,与我这个曾经的乡野姑娘还是有点距离。但农村里的姑娘,气质稍微与众不同,就可能显得无比美丽了。后来的日子里还是让我深深明白:其实一个人不能太完美,上天不可能将才华、美貌和智慧都集中在你身上。如果真如此,你的命数也承受不了那么多的好。后来的我还是历经劫难。高三那年大学提前招生,我笔试成绩全县第二,可最后却没被录取。很多事情你永远无法知道真相。

        我十四岁开始的暗恋,十七岁永远绝别。高中时代父亲不知道我心比天高。我不谈恋爱,我的眼里只有大学。也许那时的我还没遇上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或者说我喜欢他,正好他也喜欢我。否则爱情真来到了,一拍即合,天荒地老,谁也无法阻挡。对于我来说,那时最美好的事,除了读书,还是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父亲唯一心爱的收音机被隔壁贫农邻居邀功举报,没收至公社大队。母亲忙里忙外根本顾不上我们兄妹三人。记忆中唯一美好的镜头是在一个秋日的午后,母亲坐在老屋门前的椅子上绣着花。浅色的棉布上画着一朵朵彩霞般绚烂的大牡丹,五彩斑斓的蝴蝶翩然花上。母亲一针一线地绣着美丽的图案。我的母亲也宛如天上织女般的美。

        白指甲、黄头毛、抓虱子。这些污秽的词语时常出现在我的四周,像是太阳下时隐时现的一个阴影。也许是因为到处奔逐贪玩,我不幸感染了病毒:手上长了个毒疮,红肿红肿的。看上去极为可怕。父亲带着我穿过一个狭长的曲折幽僻的小巷,在小巷尽头处看到了一个四合院老楼房。我曾听说过这里是以前地主家的住房。在肃清时期地主被拉至中学后面的那个山坳里抢毙了,剩下地主老婆一人在世。其实这个地主婆读过书,懂点中医术。自从丈夫死后,为了生活偶尔帮人搭脉看病。父亲从没找过她,如今看我手上如此痛苦,就抱着一线希望,带我来这儿试试。

        在一个黑乎乎的房间里,我看到了村里一直传说中的地主婆。她穿着黑襟布衣,盘着高高的发髻,干净利索。六七十岁的老婆婆了,也许幽居久了自成气质;也许生来的骄傲和不屈依然存在。在她身上始终淡淡流溢着一种古老的神秘气息,像是外国小说中的女巫形象。她的眼神冷寂,不带一丝笑容。曾经拥有过的财富、曾经优雅过的美丽早已消失在岁月的尽头。每个生命线上的人都得勇往向前,好好地活着。她还要维度艰难的晚年,而我正奔逐在生命的起跑线上,一步一个挫败,向着迷茫万分的远方前行。未来之于我是一个无法想象的黑洞,如同梦境中不断向前冲击的那片黑乎乎的潮湿的柴禾地,只在很远很远的洞口才能见到一丝生命的亮光。

        地主婆婆的态度其实还好,自始至终虽不带一丝笑意,但在她身上也找不出一点愤世嫉俗的幽怨之情。也许时间真冲淡了一切。她在脸盆里洗了下手,从一个残旧的红木柜里拿出一包草药,放进一个小石臼里捣成碎泥状,然后敷在我手上伤口处。一阵冰凉刺痛之感刹时电流般沁入骨髓。不久之后,我手上的毒疮竟奇迹般地好了起来。我又开始出门到处奔逐了。 

      康德说:世上有两样东西使人敬畏,一个是头上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准则。那时的生活一穷二白,而星空却是出奇地明朗,又遥不可及。夏日的晚上,偶尔会有流星静静地划过夜空,一颗又一颗,如此神秘,如此璀璨。这个世界总是相对矛盾地进行着,一边苍白荒凉,一边闪亮登场。我们一手拿着草席,一手摇着棕榈扇子,来至晒谷场上听长辈们讲大话。那些丁当作响的大话上天入地,天南地北,八荒之僻远,确是惟妙惟肖。而前辈冯水谋士的智慧故事,如同维吾尔族家喻户晓的阿凡提,在这个古老的村庄里代代相传。

          春天的河水饱满,川流不息。我们一群顽童在河面上甩着瓦片。青黛色的碎瓦片流星般飞速划过平静的银白色水面,泛起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涟漪。河岸边蒹葭丛中的野鸭被吓得“嘎嘎”四处乱窜。白鹭长鸣一声,仓促展翅,飞向远方。我们比赛着谁在水面上甩得最远,掠过的水泡最多,一日一日地乐此不疲。夏天来了,烈日炎炎,河流干涸。裸露的河床像老人脸上古老的皱纹,一片一片尽是龟裂。河里的泥鳅尽力地往泥洞里钻,我们抓来了一盆又一盆,给家里的小鸭子吃。晒谷场前面的柴禾长得繁密苍绿,我们每天从它底下钻入,黑乎乎地一直钻到另一头。天长日久,这片柴禾地还真钻出了一条路,正如鲁迅所说的: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语文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澎湃地讲着鲁迅的经典之作:《故乡》和《孔乙己》。活泼可爱的少年润土长大后变成了与他爸一模一样的木纳迂厚的农民。孔乙己穿着破烂的长衫,拿着仅有的几个铜板在街头小肆吆喝着沽酒吃。年少时的我们听得迷糊,因为根本不懂故事背景的黑白和荒谬。我们只在惨淡苍凉的世界里经营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微薄的快乐。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外面的世界永远比课堂有趣得多。

      不知是哪个大男孩告诉我:这个世界有幽灵。于是我们又开始了寻找幽灵的传奇之旅。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一伙小孩持着从家里偷拿出来的手电筒来至平旷的晒谷场,寻索村庄后面山坡上的幽灵之火(鬼火)。有一天,我们还真看到了神秘的蓝白色鬼火四处游荡在山坡的树林中。   

      “就是这鬼火。” 我们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妄自结论着自己的判断,四处宣告人间诡秘的存在。

        “那是磷火。人和动物骨骸自燃后散发出来的一种物质。”村里的智者站出来帮我们解答了谜底真相。

        爷爷给我买来很多书,终于使我安稳了下来。也许是外面自然的世界玩够了,我开始爱上了书本的世界。一直没有羁绊,一直自由自在的我忽然明白了自己不是一个独自存在的个体。我与周边的人群,与这个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无法逃避现实。在这个纷繁的世界,我知道了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生命不是一个永恒的存在,有一天它会悄然消失。这个存在与死亡的问题,曾如此困扰过我好长一段时间。原来死亡真地如此可怕,像是一种宿命般的存在,让我无端生发出无限忧伤和迷惘的情绪。

      不久之后,我重又变得无忧无虑了,因为我发现在知识的海洋中邀游,上下五千年,其乐无穷。我沉迷上了看书,喜欢看各种名人传奇,尤其爱看《山海经》、《民间故事》、《西游记》之类荒诞离奇的传说。故事里的妖魔神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让我大开眼界。可流行的这些好书总是有限的,当爷爷问我还要看什么书时,我竟说不上来。因为藏在我脑子里的书的种类不多,爷爷的文化底蕴又是有限,而当时小学老师的知识也浅薄,说不上更多的好书。随着金庸古龙梁羽生武侠小说和琼瑶岑凯伦言情小说的流行,爷爷征得我的要求买来了一大堆杂书,我开始迷上了这类荒谬的流行书籍。我不知道曾经花了那么多时间看过的这些书籍是否真地对我有帮助,反正我看了,而且很多很多,也成就了如今我这样的性情。

      “诞生到一个虚妄的世界上来的人惟一真正的职责是活下去,是意识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反抗,自己的自由。”自由,书籍,生存,那是我年少时执着的方向。在漫长的童年时光里,不记得童话、糖果、游戏和来自大人过分的溺爱,我记得更多的是贫穷,记得一盏黯淡的灯泡照耀着小屋。有时遇上停电,就点燃一支蜡烛。白色的蜡烛油一点一滴地燃烧着,我就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着书。没有谁要求我努力学习,我只是感受到了不远处大海般澎拜的召唤,那是一种无边无际的力量,像是远方神灵般的存在,牵引着我的灵魂不断向前。这是思想的起点,信仰的起点,也是孤独、痛苦、爱与相遇的起点。大海般的力量,人类被激起了勇气,要去超越有限的一切。贫穷,痛苦,迷茫,我只知道自己要不断地去拼搏,要不断地去求索。存在的唯一定律是存在下去,并越活越好。

        “农村的孩子读什么书?”在有些村民的怀疑声中,父母还是让我们姐弟念了高中并最终考上了大学。田野上那片金黄的稻田,那片麦浪滚滚,终究成了故乡遥远的记忆。我曾如此不想让这些痛苦告别的事物再回到梦中,那是我年少时一直想逃离的一切。直至几十年后,那些久违的人,久违的事物,一个又一个重返我的梦境,如此遥远又清晰着。我的心重又回归了这片土地。这里有我爬过的山,趟过的河流,奔逐过的田园。这里还有我曾深爱过的亲人。是他们养育了我,是他们让我走出了这片贫瘠的山海之地,如今我又回来了,那是生我养我的故乡。

        一直奇怪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写作,也许是因为故乡在我身上留下了太多深深浅浅的印记,那些岁月抹不去的痕迹,那些梦中萦绕的记忆。写作是对过去死亡事物的追念,也是新的生命的开始。我在用文字建构心灵的版图,我的自由王国。 我走在这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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