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业务非标化。
保险人追偿业务应当是标准化,批量化操作。类似于银行卡清偿等,应当划入小额简易诉讼行列,但是目前法院不进行繁简分流,反而进行案前分流,大部分案件要拖个两三个月进行所谓调解再立案,是只拖不调的拖延时间。立案也大多是普通程序6个月审限,一拖再拖。
审理时也不是专业庭和专业法官,各庭室各基层法庭均有,每个法官也不一样的要求,因此想做批量化处理,书面审查后简易开庭征询意见,尽快判决根本不可能。
所以追偿案件要按照普通程序的案件处理,一步也不能少。
二、60%以上案件执行难。
1、首先分两大类型,10%是交强险垫付人身损失后向无证醉酒的违法犯罪致害人(包括少量有雇主)追偿。对于拒不赔偿而认判认拘的,与受害人和解赔偿了交强险以外部分的,前者规避所有的追索,后者规避保险公司追偿,都已经有所准备,转移财产等,短期执行困难,比如1-3年内到位。
2、其次,90%的车损按合同理赔后向有责方追偿其应担负比例的。其中50%是如下四种情况:(1)人死了,继承人不明也不管;(2)查找不到,地址不对,电话失联;(3)非机或和行人一方是老人,残疾人。(4)无牌无证套牌报废的机动车主丧失诚信不愿赔偿,或者本身就是老赖;
还有50%是可以实现追偿的:1、无保险而拖延赔付;2、与保户赌气暂不予赔付;3、有其他从业证,年检,驶离现场等原因而保险拒赔;所以总的来讲保险追偿是一定会有坏账的,我们能做的是抓住这40%
三、程序繁琐耗时长。
接第一条,所以与应诉相比,增加了12项工作。
1、立案叫号
2、网约
3、交费
4、打受理通知书
5、提供受送达人联系电话
6、提供受送达人实际地址
7、送达不能时再次提供
8、保全申请
9、交保全费,打裁定
9、查询保全结果,拍保全卷
10、取判决书(因为我们是原告了,只能自己取)
11、开生效证明,立执行案件
12、加失信,开债权凭证。
这是与应诉相比增加的工作,而且不包括二审(备不住哪个被追偿的对象一上诉,就得再加几项)
四、尽量保全赢先机。
需要查身份证和财产线索;
效果不理想的有:1、标的小的,约20%的案件在1万元以下,甚至5000元以下。2、参见 二.2
建议还是有条件的尽量保全。
五、无基础费需要抓大带小。
因为没有基础费用,劳务报酬必须通过追偿回款的提成实现,因此必须抓大带小,大案上不来,也就无法覆盖成本了。
六、审理中的几个问题总结
1、立案就必须有打款凭证;
2、文书资料可以用公司盖章的复印件;
3、小额公司定损,有清单发票的可以认定;
4、尽量带保全,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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