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包含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共计11个项。
此处针对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工资、薪金所得来分析,因为每月都会遇到。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有例外)、补贴(有例外)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强调在企业任职或者与企业存在雇佣关系,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也就是说,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者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等。
此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2018年6月2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开始为期30天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法定程序,修订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并将个税综合起征点提到每月5000元(6万/年),并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公积金等),并对税率结构进行调整,扩大级距。

如上表所示,3%-25%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调高了税率间的临近金额,30%-45%税率级距没有变化。
据澎湃新闻报道:包括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莉、韦森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钟瑞庆、长平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王长勇、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和聂日明在内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提出诸多提议,其中两件比较关注:
①将个税免征额提至8000元。
②赡养老人应该纳入到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不仅有子女教育,也提倡有赡养老人的经费附加扣除项。
终于有专家出来说话了 。
如免征额提高至5000元,月薪10000以下,到手工资将变多
如无变化,草案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免征额有望实施。
个税改革,你希望起征点是多少呢?欢迎来畅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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