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一篇章 对于沙漠的热爱她解释到:无意中翻到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介绍撒哈拉沙漠的一期,自己只看了一遍,便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不喜欢随便解读大家的作品,只是会简单谈谈自己的读后感受。
有人喜欢三毛的最罗曼蒂克,有人喜欢她的最真性情,有人喜欢她的最勇敢潇洒,我喜欢她的随心洒脱喜欢她的反传统喜欢她文字中和荷西的打趣生活喜欢她那颗孩童般的心。三毛讲荷西并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但从这一篇章中却觉得荷西撩妹技能满分🙈,他把三毛孩童般呵护,所有三毛认为的事情,荷西也都觉得理所当然,这该是一种怎样的灵魂上的默契!
《白手起家》主要就是讲三毛为何来撒哈拉沙漠,到荷西早她一步先到撒哈拉为她准备好一切,然后两人一起把租在坟场区的房子打造为撒哈拉威最美丽的房子,打造为一个真正艺术的宫殿,打造成为一个有着精益求精心情的家。 分享一些个人觉得的好玩儿的句子:1.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儿,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2.我因为这个意外(桌子材质是装棺材的木箱🤔),很兴奋了一下。我觉得不一样,我更加喜欢我的新桌子。 3.这一次直渡撒哈拉,我们双双坠入它的情网,再也离不开这片没有花朵的荒原了。 4.荷西什么都行,就是语言很没有天分,法文搞了快十年,我看他还是不太会讲,更别说中文了,这个我是不逼他的。 …… 不知道这几句大家读了什么感受,反正我是觉得三毛挺较真儿可爱有趣的☺。她喜欢别人讨厌或者避之不及的东西或者说她总是可以从别人讨厌或者避之不及的事情上发现她自己觉得有趣新奇的东西。🤔 此外,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喜欢脑补,喜欢脑洞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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