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人大对于两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的视察,受益良多。
这项诉讼是为了公众利益而设置的,包括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虽然身为律师,但是,因为接触得少,所以,认知也不尽清晰。通过视察,并听取汇报,在这一领域,检察机关可以大有作为。
首先从范围上,这是一个全社会的问题,公众利益、民生问题、弱势群体的问题、影响大又无法起诉的问题……总之,为了公众利益,为了谋求稳定,这一程序可以启动,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其次,这些民众所关心的课题,比如饮水、食品、药品、土壤、空气、环境等,解决的可能是生存问题;那些文物、网络等解决的可能是精神层面的问题;还有一些解决的是经济发展的问题。
第三,在这一领域深耕,也能发挥检察官的监督职能,肃清许多领域的不正之风;还能排查出许多隐患,防患于未然。
功在眼前,利在千秋。点点滴滴,催发着公平正义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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