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五的晨练中,有一个观念让我有所悟。
在与他人互动中,如果他人对我们做出了不当的行为。他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这是他人的事,不在我们的责任范围内。我们需要负起的责任是:去处理、面对已经发生的事。
后者就是p.e.t里面说的的谁处在问题区,谁就有责任。
比如当孩子冲撞我们时,我们很愤怒。这时恰当的面对愤怒、看到愤怒背后未被满足的需要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如果我们只是批评、抱怨孩子,那我们就沦为孩子的受害者。
这给我一个提醒,当我有负面情绪时,我要知道那不是别人的错,那是我自己背后有未被满足的需要,静下心来去倾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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