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写于2013年。
一 孙明轩:孔明月是我最棒的姐姐
我叫孙明轩,是一位企业家,而且一年以前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现在我是一位旅行者。
她叫孔明月,是一位旅行家,而且一年以前是各大网站热捧的旅行家。她是我的姐姐,起码在我人生的前二十一年一直都是。
二十一岁之前,我跟随着她的脚步,最好的小学、最棒的初中,甚至于最顶尖的大学。我中考时,考进了省城的实验中学,我们省最好的高中,也是她的母校。那时她刚刚大学毕业,赋闲在家,谈了一个男朋友。那个男人叫陈海默,喜欢明月九年,在大四那年,成功得到明月的芳心。在此之前,明月暗恋过一个小学同学,从四年级开始直到考入大学,七年。据明月所说,她读大学时邂逅了一位学长,他们的恋情以学长出国分手收场,三年。那年,我十四岁,明月二十一岁。
明月大我七岁,却始终像个孩子。撒娇如她,“轩轩,你来擦桌子嘛”;胆小如她,“小轩,那里有只虫子,快去赶跑”;肉麻如她,“我的小乖乖,你想不想姐姐啊”。但不得不承认,她是个优秀的姑娘,演讲比赛第一名,书法比赛第一名,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高中时由于在全国数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被保送进最顶尖的大学。
为了留在她身边,我放弃了去省实验的机会,选择了我们县城的中学,当然她不曾知道。
我们还有一个姐姐,她叫孙明音,沉默寡言如她,始终被遗忘在一个角落。现在她是一位家庭主妇。
二 陈海默:孔明月是我最爱的姑娘
我叫陈海默,现在是一位金融从业者。
邂逅明月那年,我十一岁,读初中一年级。那时的明月像个小公主,被众人簇拥着,而我只能默默地在旁边观望。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坐在明月的前面,遇到不会的问题就转身去问,她总能解答。少年时不谙世事,单纯地觉得那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时间冲刷,记忆模糊,有些冲淡了,而有些则会显现出来,看到那么美的一个她,在我心中留到了现在。
在我暗恋明月的九年中,我断断续续听说明月喜欢了一个小学同学七年,和一位学长谈了三年的恋爱,直到她和学长分手,我才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她说她喜欢黑黑高高瘦瘦的男生,她说她喜欢会谈吉他的男生,她说她喜欢唱歌好听的男生。大三结束后的暑假,我刻意晒了黝黑的皮肤,抱着把破吉他,在我们县城KTV包间昏暗的灯光下,为她弹唱了一首《遇见》,我看到她的眼中有泪花。《遇见》是她的学长最爱的一首歌,也是她在KTV必唱的一首歌,我不在乎她把我当作谁的替身,起码她和我在一起啦。
大四那年,我们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即使需要准备研究生考试,我们依然会每天打几个小时的电话。那段时间尽管有考研的压力,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们忙中偷闲,去了她学校附近的城市——天津。她写了一篇名为《天津——北京以南,济南以北,爱的中点》的游记,发表在一本旅游刊物上。我依旧记得她在微信上对我喃喃:“关于天津,最早听闻的是它的狗不理包子、十八街麻花,接触天津,恋上的是它的八珍豆腐、天津爆肚。忘不了瓷房子破碎的完整,忘不了意大利风情街异域的美景,忘不了天津之眼最高点羞涩的转头,忘不了名流茶馆正宗的天津相声。最后一晚,牵手走过天津的街道,雅致的街灯,温暖的灯光。两个人,一条路,一个别样的天津。”那是我最温暖的夜晚。
出乎所有人意料,她研究生考试落榜了,并且也不准备找工作,而我考上了她们学校的金融专业。
她看似洒脱地说:“少年,姐看好你哦。现在姐回家等你两年,将来你赚钱养我。”明月比我大三个月,经常以“姐”自称以宣示她在这段感情中的主导地位。她自称是女王,可我更想把她当作那个不会长大智商很高自理能力有些差需要时刻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
研究生毕业,我们同居了两年,尽管中间偶有争吵,但始终是甜蜜的日子。
二十五岁那年,长辈开始催促我们结婚,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明月不同意。我依旧记得她冰冷地说:“如果你想要结婚,我们就分开,你去找别的女人结婚。不结婚,我们可以接着在一起。”
我收起了结婚的想法。默默守护她。直到有一天,年迈的爷爷说:“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你成家呢?”我动摇了,试图用亲情说服她,她不答应。我情急之下打了她,第二天她就没留一丝音讯地从我的生活全盘撤离。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看见过她。一年后,我娶了她的姐姐,因为她曾经说过:“你看哈,我姐知书达理,温柔漂亮,是贤妻良母的不二人选。不像我,什么都不会做。”结婚那天,我还一直期待她出现。或许,娶了她的姐姐,只是为了和她还有一丝牵绊。和明音结婚很久,久到宝宝出生,我都不曾见过她,我的妻也不曾收到她的消息。如若这样下去也好,时光会让一切淡去,我可以安然守着和明音的家。
三 孙明轩: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她
明月出走那年,我正在读大一,十八岁。明月二十五岁。我责怪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她。
我开始筹备属于自己的公司,发誓走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到她,并且给她最好的生活。
我通过各种途径打听她的消息。每到夜深人静睡不着时,我就一直刷新一个旅行论坛,我知道那是她喜欢的,只希望她会留下只言片语。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关于“埃及”的随笔,帖子上的女生有清朗的侧面,头发被风吹起,金字塔和沙漠的背景让她美的让人心悸。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姐姐,她现在过得很好。
我通过姐姐文章中透露出的消息去寻找她的踪迹,看到她写的更多的游记。×年×月×日,我在巴黎,一个人。×年×月×日,我在西贡,终于明白他为什么爱这些色彩。
我看到她在高迪设计的圣加大教堂露出惊叹的神情,在米拉之家显现的温馨的表情;我看到她在门多萨著名的阳光餐厅就餐,和女主人在露台上闲谈;我看到她在马德里文塔斯斗牛场受到了惊吓;我看到她的脸沐浴在西班牙的小镇阳光中,分外明媚;我还知晓她去了珠峰大本营,她自嘲自己做不了针线活,于是像爷们儿一样去帮大家背水。
我大四那年,二十一岁,成了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明月二十八岁,她已经漂泊了三年。最近她的游记记录她去北京的皮影主题酒店,美丽的侧影投映在充满艺术气息的墙上。我很高兴她终于想要回来了。
我去皮影主题酒店附近等她,看到她从后海的一个酒吧走出,紧跟上前说:“姐,我们谈谈吧。”
她有些惊讶,很快淡然,把脸颊的头发拢到耳后说:“好久不见。”
在街边的咖啡厅,她选了最角落的位置。我急切地说:“姐,跟我回家吧。我可以守护你的,我考上了最有名的大学,并且现在是成功的企业家,我会给你最好的生活。”
她想了想,决定跟着我离开,或许她已经厌倦了漂泊的生活。我把她带到在北京的家,家在很好的地段,有她最爱的落地玻璃窗,可以俯看城市的景色。
她笑了,因为我的成功高兴,从此她可以一直十指不沾阳春水地沉浸在她的创作。只要她喜欢的,我全部买来给她。
起初我做得很好,后来无法控制自己去干涉她的生活。有一天晚上,我借着酒劲对她说:“姐,不要怪我,好不好?我好爱你,不想再找不到你。” 我看到她有一瞬间的错愕,知道她无法回应,于是我开始装睡。
当我醒来,她走了。我看到她留在客厅的一张纸条:不要再找我,否则我会让你永远见不到我。我很后悔,开始发了疯的找她。他去找大姐,问她是否来过。大姐茫然地摇头。
此后,我从自己的事业中抽身出来,发誓守护的人都开始躲着我我的努力还有什么用。她拜托大姐给他一封信,跟信一起的还有一个木质的盒子。盒子很精致。我看到后,用力击打盒子,想要把自己的爱和恨全部发泄出来。盒盖在弹簧的作用下愈加合紧。她告诉我:越想抓住的反而会越快溜走,人心不是靠束缚得来的。对她的爱越剧烈,只会让她狠狠关闭自己的心,就像这个盒子。这个盒子需要轻轻地有规律的击打,它自然就会打开。
我开始明白明月需要怎样的爱,我也明白她希望我振作起来。所以我重新投入工作,只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习惯性地打听下明月的消息。我的事业越来越好,工作也越来越忙。
四 陈海默:原来她曾回来过
三年之后,我二十八岁。从一个同样爱她的男人口中,我听到了明月的经历。当初那个小姑娘长大了,她不再是那个我曾经爱过的有些傻有些笨有些任性但是很单纯善良的女孩。
明轩走后,明月来找明音,这是我三年来第一次看到她。我抱着我们的宝宝去开门,在她的眼里我看不到丝毫波澜,没有想象中重遇时的生气或者慌乱,反而是我有些不淡定:“那个,我和明音结婚了。”
她淡淡地说了句:“哦,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姐在吗?”
明音从卧室出来之前,明月一直逗弄着宝宝,而我像年少时那样默默注视着她。或许,她从未爱过我,对我的只是依赖。就像她失恋之后的日子,我上Q看到她在,和她聊天。她说了一句,“你一直在线吧,看着你的头像亮着我感到安心。”看到她说的这句话,还能记得心里是怎样流过了一股暖流。从那时起,我的QQ就一直亮着,不管是在线还是对她隐身可见,等的人一直是她。我把她的备注改成了“o(∩_∩)o 哈!”仿佛时刻能看到她甜蜜的笑容,看到她笑靥如花地在前方等我,而我会去尽力奔跑,带她走向未来。
可是她的未来没有我。她不曾爱我,她爱的人只是自己,不会为谁做任何停留。以前是,现在是。
明月交给明音一个盒子,让她转交给明轩,然后微笑着和我们说再见。
我站在门外搂紧身边的明音,亲亲自己的孩子,目送明月离开。瞬间释然。她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还没有为自由找到出路,没有为放纵找到理由。我的一巴掌无疑是最好的导火索,我们从此互不相欠,陌路天涯。
我拿出手机,删除了三年来未曾亮过的QQ,清空了脑海中、聊天记录里对她的爱。我开始庆幸自己没有像当初那样等她。我感谢身边的妻,和她有着相似眉眼的女人一直在守护着我,和我们的孩子。
五 孙明轩:原来明月也有一段错乱的爱,只是对象不是我
我为我的公司找到一个管理者,然后去姐姐走过的地方追逐她的气息,亦想探寻她口中的“他”,她在西贡到底爱上的是谁眼中的色彩。
她继续旅行写文,我摄影旅行。我的镜头里聚焦了各种各样的女生,有的像她,却都没有她的气质。我们在做着互相追逐的游戏。她追寻“他”的气息,我寻找她的痕迹。
有一天归家,和妈妈聊到姐姐,聊到自己。妈妈突然感叹,那些都是你父亲曾经去过的地方。
我瞬间想到些什么,我那个高大帅气的爸爸孙迪卡总是喜欢长时间的去旅行,去探险,每次回来总会带给我们让我们惊喜的手信。
明月喜欢围在爸爸身边,问东问西,“叔叔,然后呢?”是的,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明音是爸爸的女儿,明月是妈妈的女儿,而我是他们共同的孩子。明月一直喊我爸爸“叔叔”,妈妈一直以为她和继父关系不好。
现在我终于明白:或许明月真正爱过的男人就是我的爸爸,她一直叫叔叔的那个男人。妈妈晶亮的眼睛眼泪涌动,七年前的一场旅行爸爸再未归家,那年我十四岁,明月二十一岁。原来,明月大学毕业不工作不学习赋闲在家是为了等爸爸。而今他的儿子,她的女儿都在重复他的路。
我独自回到公寓,对着镜子发呆好久,我看到镜子里和某人相似的眉眼,有些无奈地笑着,而后发疯似的砸碎镜子。突然我开始恨那个男人,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为此母亲一辈子操劳。消失那么久还带走我最爱的明月。
我拿着从母亲那找到的父亲的旅行日记,踏着那个男人的足迹找我的明月,四处打听她的下落。
在巴塞罗那,我邂逅了有民族分裂主义的高迪,他的建筑让我有选修建筑专业的冲动。我欣赏了毕加索的画,我不知道他在画些什么,可我无法拒绝他画中的感情,或许有着和我一样的深情与绝望交织。在越南,我喝到了著名的滴漏咖啡,为此,我足足等了七分钟。在泰国,我吃到了正宗的咖喱,就像她描述的那样“感觉像咖喱在和土豆牛肉恋爱,回味悠长”。
她经历过的,我都在试图经历。她品尝过的,我都一一尝试,生牛肉的腥冷至今想起就难受,我想她也不喜欢,只是爸爸说过他喜欢在异国和陌生人一起生吃牛肉的感觉,像个真正的男人。孙迪卡是个野蛮的男人。
某天我们终于相遇,看到笑容纯净的她,呆呆得不说话,像极了年少时来不及叛逆的她。
当看到我时,她平静的眼眸第一次出现波澜:“叔叔,是你回来了吗?你要带我一起走吗?”他哑然。是的,明月因为受不了那个男人在穿越热带森林遇到毒蛇袭击七年前已经死掉的消息的刺激疯掉了,或许寻找活着的他是她一直以来的信念。
我霎时收起脸上的凝重,牵起她的手:“是的,我来接你回家。”我看到她露出孩子似的笑容。
我没有急着带她离开,而是把她安顿好,开始了在人迹罕至的丛林徒步穿行的计划。我在河边捉青蛙,在树丛中和蛇智斗,我依靠着进食青蛙肉、蛇肉,甚至是烤蝙蝠、毛毛虫补充体力,终于走出了热带雨林。
我证明了我比陈迪卡强大,证明了比那个死去的人更能守护明月。
我带着明月四处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寻找当地最有名的医生,我在“要她好转”和“希望她一直这样”的想法中矛盾着。从此,我的每张照片中都有了最天真的她。或许,有一天,她会清醒过来,明日明月依旧有圆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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