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村八组获政府拨款40万元用于村民入户路修建,涉及20余户村民,分布于四条路段。目前工程由组长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发包,已修完前两条路段,但存在严重问题。
1、组长未按《招标投标法》及村务公开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擅自指定承包商,涉嫌利益输送。
2、优先保障组长路段:率先修通组长所在路段及桥段。且家家路入户。其他路段推进滞后,违背公平原则。
3、目前完成的第二条路段在组长操纵下,有严重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
隐患一:修成一条“断头路”。第二路段共五户居民。从上往下依次是李云东家,王海生家,李家谷家,余志英家,李建连家。余志英家以下路段几年前由其小叔子李云东出资已做水泥硬化。这次组里安排硬化路段从余志英屋前到李云东屋前。施工当天修至王海生家门口,施工方告知王海生,组长发话,因资金有限,每条入户路前五十米资金要自己负责。现你家私人路段30米+公共路段20米必须自己出钱硬化。王海生表示自己没钱硬化,于是,现已完工的第二路段在王海生屋前处留下10多米断口。这个断口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不知情的外来车辆过来有翻车危险。
隐患二:排水设计有严重问题。李建连家是第二路段最后一户,位置最低。现所有排水没做处理,一旦遇暴雨或者山洪,可能直冲李建连家。李建连因病瘫痪,不能自理。如遇危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隐患三:道路标准不达标。第二路段坡陡路仄。组长强行规定只允许宽度3米,陡坡急弯处,车辆有翻车风险。
隐患四:第二路段前半段属李云东私人出资硬化。厚度,宽度均不达标。组长与李达成个人协议。以路补路方式给他补偿一段入户路。此做法严重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
4. 资金不公开,透明。强制摊派与村民权益受损。
资金流向不公开,不透明。四条入户路,路段总长度不足1000米。40万资金足够保障所有村民家家路入户。但组长无视村民反对,在不核算,不丈量各家距离,不收集具体数据前提下,以资金不足为由,硬性规定所有路段只允许修3米宽。且每条路段最上面一户必须个人出资修自家屋前50米。
5. 后续工程停滞
因前期分配混乱,第三、四条路段无法推进,整体工程面临烂尾风险。给村民造成巨大恐慌。
综上五点,请上级部门调查。要求公示资金流向。重新制定施工方案,优先解决排水、陡坡等安全隐患。安排第三路段,第四路段清基,硬化工作。对王海生家未硬化路段作水泥硬化。对已完成路段进行质量验收,未达标部分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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