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出门,阳光媚,风儿轻,心情爽。
路还是那条路,景还是那个景,熟悉的环境,熟悉的车流,熟悉的清晨。
可就在这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快速路上,一个不小心,速度与激情之下,酝酿了一个小小的车祸。
咣当一下,碰到前车了,车发出紧张刺耳的尖叫声停了下来。反应过来后转头一看后座的娃,还好,娃没事。车呢,好像问题也不大。下车一看,前车屁股被狠狠怼进去了,自己的座驾前脸碎了一地,满地狼藉,不忍卒看!
怎么回事?仔细捋了一下事故前的三秒,记起来了,右侧有女司机,打开车窗,手在空中比划着,于是好奇的转头看了一眼,就是这莫名其妙和不可理喻的一瞥,迟缓了对前车紧急制动的判断和反应。太糟糕了,见鬼!
感恩上苍,庆幸孩子毫发无损!我也活蹦乱跳着。
前车下来的司机是个老者,幽幽地对我说,怎么开得这么快!
我尴尬的回答道,是有点快,而且走神了。
为了不影响车流正常畅通,拍完事故照后,火速离开了现场。
十次事故九次快,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近来偶尔犯错,且所犯之错皆低级而愚蠢。这次的错,同样愚不可及,我心怀惭愧又自责有加,生活有突如其来,但有些意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早上的时间是有点急,但不可否认,我已然有了骄傲之心懈怠之心,绝不是那个刚学开车小心翼翼的新手了,丢了初心,忘情于速度,把安全抛到了九宵云外。
我忘了,我不单单是一名司机,我还是一个父亲。 加缪说:如果要我写一本关于道德的书,一百页中大概有九十九页都是空白的。至于最后一页,我会写上:“我只认得一种责任,那就是爱。”娃在车上,如果全心全意地爱着她,一心想着她的安全,就应该牢记我的责任,保护她的绝对安全,可我忽视了。
我自诩为一个很专注的人,可事实证明,多么的厚颜无耻啊!安全风险极高的车辆驾驶,我都可以分散注意力,又怎么能在其他事上保持定力呢?
今年四十有六,正速速奔五,按理说行为举止应像大河行舟般稳健,可我呢,尤如二八少年毛毛躁躁,一点都不稳重,连女人挥舞的手都要侧目,猎奇之态与熟男格格不入,委实简单幻稚可笑!
离开体制已三年多了,安全教育这种隐形福利也随风而逝了,安全意识逐渐消失了……有人管着,时常被提醒,不失为一种幸福。
痛定思痛,深刻反省。
事故的结果,其一,法律判我全责。其二,承担两台车的修理费,当然有保险。其三,吓到了孩子。这一条,尤让我痛心。其四,接下来几天,我只能打车出行了。
生活,不需要高大上一个接一个的精彩,但必须有平平安安的普通日常。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能避免。
这一天,是我和娃极具负面情感体验的一天,作小文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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