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喜欢吃东西。一天到晚都在吃。上完一趟厕所后还在吃东西。烤鸡,汉堡包,披萨等都是他的家常便饭。他没有一份正当工作,还倒不如说他的工作是在家吃东西呢。作为他的朋友,我也在他家住过几日。更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洗澡也在吃东西,左手高举着蓬头冲干净身上的泡沫,右手拿着一个山东大煎饼在大口咬着。一天24小时,只有他睡觉时才不吃东西。
上个星期我听说他死了,死因极其诡异,像气球一样炸开,全身的血肉和器官的杂碎满地都是。
我的感慨:像这样一个爱吃的人,无论是到了天国还是地狱应该是改变不了他爱吃的习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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