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月没有码字了,有点累,身体出现一点点小状况。每天早上睁眼看到老寿做好的早饭,泡饭里加两个蛋,蛋是婆婆家自养的鸡下的,老人习惯舍不得吃留与晚辈,说习惯那是潜意识里爱子心切。
我讨厌吃泡饭,老寿偏爱泡饭,说了不知多少遍:不要给我留泡饭。越说留越多,有时索性留半锅,唠叨了几回慢慢明白了,这何尝不是一份享受,吃不吃是我的事,留不留是他的事。
拿出一大盆红烧肉下泡饭,举筷之时思绪又回到十年之前,那天昏地暗的每一天不知道该怎样度过,听得隔壁星妈爽朗的笑声,唉!有啥值得笑?星妈端来一大面碗的泡饭在我跟前,放上一双筷子,转身又从脸盆里捞出一大碗霉菜肉放我跟前:吃,吃饱了带你抄小路去训练。又转身把自己和孩子的那份饭也放在桌上,日子过得有点寒酸,桌子是二孔砖上搁一块板。孩子在妈妈的搀扶下一步一步颤颤巍巍坐上凳子,凳子也是诸多大小纸盒重叠成的,孩子费劲地往我碗里夹了一块肉乐呵呵地说:阿……姨,吃……肉肉,我妈的干菜肉咪道好。
那一刻孩子教会了我坚强,孩子给了我黑暗中那一丝阳光,那一刻我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善良。
随后的三个春夏秋冬,天天有星妈的霉干菜肉泡饭,以至于现在我还是喜欢早饭有肉。
十年之后我已淡定从容,清净寡欲,笑对生活。经历过风雨的人不再为小事计较,不再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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