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的时候有个人叫孔明。孔明有个好习惯是他看完一本书就要把那本书烧掉。我很喜欢读书,也很欣赏孔明。所以,我也喜欢烧书。 当然,我不是真烧。一来我觉得这是对知识产权者和出版社的不尊重,二来自己也没有聪明到孔明这样过目不忘的程度。但为了有些仪式感,还是撕下了每本看过的书的其中一页,烧了一下。
今天看的书是《每天最重要的两个小时》。这本书早在两周前已经看过了一遍。只不过当时点太多,已经记不清了。今天翻开那时做的思维导图又看了一遍。算是可以烧了。可惜看的是电子版,没法烧。要是把手机烧了也是可以的,奈何我不是土豪(耸耸肩)。
书的内容虽然不多,但给出的建议都很有价值。挺喜欢鬼佬的写书风格,不像中国人,爱卖关子。思维导图如下:

说说今天我最重要的两小时吧。有一个小时,当然是花在了看这本书身上了。奈何看完发现没得烧,不爽。就撕下了一页草稿纸,烧了起来。不知道是自己变态,还是有强迫症,看着纸张在面前燃烧殆尽竟有一种莫名的快感。特别是正版书,烧出来的味道还觉得特别香,那应该是大自然的味道吧。最近宿舍添了两盆盆栽,一盆是发财树,另一盆也是发财树。能不能发财还不知道,只知道,烧的书全给它们下肥了。
尘归尘,土归土。大自然的东西就给它回到大自然中去吧。人呢?日子还得一直过。最近老妈老是打电话来,问我一个人住寂寞不寂寞。我真心觉得不,读书是和一些对问题思考得很深入的人的对话。而且这个问题也是你感兴趣的。让你跟一般人就一个问题谈两个小时你谈得下去吗?即使熟的人,也可能早就词穷了。
书的作者向你表达他的观点两个小时,你难免也会产生新的观点。都是人嘛,总会有思想的。可能反对,可能赞成,可能延伸。这时把自己的观点写成读书笔记,可能就是对这本书最大的回报了吧。把你的收获,观点告诉他,也许他已经不在世了,但好像就坐在你面前,跟你对话。
今天还花了一个小时去买了张书桌。但感觉收获的不止是书桌。本来已经接近九点才出的门,以为家具店都关门,然而没有。然而这间店算是我很意外的发现,夜晚广州的城中村和泰国的夜宵集市差不多。到处弥漫着小摊贩的叫卖声,烧烤味,水果味。
这间店就在集市的中间,墙上挂着两个旧吉他。是一间二手买卖的店。种类不止有家私还有乐器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老板收回来的东西有些还在自己用。搭讪一下,得知他笛子吹的最好,吉他次之,口琴也会。顿时觉得这间老旧的二手买卖店文艺了起来。
最让我欣慰的是。老板两夫妇都快人快语,我也不是个爱讲价的人。看中了一张书桌,二话不说就掏钱了。也没问老板包不包送货上门。结果老板也没废话,直接问我地址。

至于为什么要购置书桌,还是这么夜出去买。一来我不想把电脑和纸质书放在一起。对书桌的偏执就像有些纸质书爱好者对纸质书的偏执那样。宁愿家里堆满书,也不买一个kindle。二来对即时通讯工具的厌恶由来已久。好不容易到周末,只想远离网络。一张书桌比在电脑旁边看书要纯粹得多。
突然想起,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很想买个书柜。问老爸给钱,总被拒绝。说放满了书你还是不会看的,何必浪费这个钱呢。后来我还是忍不住,自掏腰包买了一个。虽然后来真的被老豆不幸言中。但我看着书在上面放的整整齐齐的,心里舒服。
最后,很庆幸自己生在中国,还买的起纸质书来烧。要知道在国外,正版的纸质书一本动即两三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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