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1(静心而论1056):
办公室里发生的故事系列(01)
这几天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正在进行着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工作,这项工作往年是在市里进行,从上半年开始,市里把权限下放到了各个县(区)。
凡是到现场确认的人员,要求户籍必须是在本县(区)的居民,且已经在网上报名成功;大致可以分为“已经毕业(社会人员)”和“在籍学生”两种;对于前一种情况,要求现场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原件,还有一张在学信网上打印出来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而后一种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一张“在籍学习证明”;没有特殊情况的,要求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根据市局疫情防控要求,每个人进门前必须先出示洛康码和行程码,戴好口罩,验证正常了才能放进来,办公室门口安排有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接下来我们里边的工作人员,就要一一审看每个人提供的纸质材料,在电脑系统中的信息比对,还要扫“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小程序二维码,核验毕业证信息;对于“在籍学习证明”,看看是否是所在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盖的章,这种证明要求必须是盖有红章的原件;对于审查资料核实信息无误后,会出一张纸质“确认表”,让他们自己再次审查无误后,签字确认(留下姓名、日期、电话号码),这一切工作做好后,我们才能在系统里点击审核通过,这一步工作才能算彻底完成,他们自己回去后就可以在电脑中进入缴费工作环节。
在今年的这项工作中,不断出现几个小插曲:由于疫情原因,有一大部分这类高校学生在校还不能来到现场(能来到现场确认的高校学生,有的是已经回来实习),但由于时间限制(全省统一时间为12月9月——13日下午5:30截止,届时系统将关闭),就要启动“委托程序”,允许他们委托家人来办理,但是要求他们在提供上述材料的的基础上,必须另外加上一张“委托书”(委托书格式有严格的要求),这样审核的程序就多了好几步复杂的情况。
就这样我们的工作进行了一天多时间,昨天下午市局突然紧急通知,不能再办理委托手续,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可能缘于防控中高风险区寄回的材料);于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当场劝退了几名正在排对办理这样的委托人员;两个小时之后,又接到市局通知,允许办理委托手续了,因为有些高校还是为了严密防控,不允许学生本人离校,为了不影响孩子们下步的面试工作,允许家人代为办理,一个下午反复了几次,这也是工作中的人性化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也是为了工作,为了大家的安全慎重考虑。我们作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严明纪律要求。
另一个小插曲是,“在籍学习证明”上的公章问题,有些高校已经更名,在考生输入电脑信息中的学校名称,与学校所盖公章不一致,这个问题反映上去以后,又经过了省厅的协调,让这类考生自己在网上查出学校更名的信息,打印出一张纸质材料,可以用作证明自己所提供的情况属实;这个证明要求必须是盖有红章的原件,并且必须按照公告中附件5的格式,不允许私自改动,不允许接收所拍的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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