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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感11:读老子《道德经》文本的十段感受

随感11:读老子《道德经》文本的十段感受

作者: 博古林V雙木居士 | 来源:发表于2019-03-22 12:16 被阅读40次

读老子《道德经》文本的十段感

随感11:读老子《道德经》文本的十段感受
选自《博古林全集》
1.《道德经》文本研究的基本思路:语义的准确性(文本考究)——夏商周的统治经验及自然和社会历史性规律(德为核心的宗法制、分崩之后都在寻求“道”,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都在寻求自己学派的道)——老子本人的及时代的语境(文本的不可完全还原,只能近似于文本意义)——后人的文本的可解释性(后人通过时代的需求和语境来重构文本意涵)所以文本考究与文本重释之间的关系,必须要基于语义的准确性之后结合时代内容进行解释以及术语的重构,而不是进行文本的游戏或者说胡诌。)
2.我们人类思维的三大层次,归纳类比推理(部分)——演绎的类比推理(根本)——演绎的逻辑推论(形式逻辑、辨证逻辑、数理逻辑),老子屏蔽掉了他的归纳类比推理的过程,而是提纲挈领式的,从“道”思想原则进行演绎类比推理。所以“道”侧重于抽象概念的认知前提去把握,相对于“逻各斯”而言,不是侧重于认为感官知觉层面的可把握性(仅赫拉克利特的原初的“逻各斯”内涵而言,不是意味着逻格斯没有抽象认识,只是认识上的同一性倾向。)
3.我们剥离掉科学发展的技术性问题(历史唯物辩证法的发展问题),我们今人回顾古代的文本,寻求的一种永恒的价值与理念,我们通过时代的内容来重释那些德与道的理念原则,使之成为在时间上可发展的那种永恒的价值标准。一个理念原则,不可能在非时空性的历史中达到永恒,“道”的理念需要通过历史的演变中,通过人与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关联之中寻找到自身,他不能作为文本内的纯粹考究,而是要重塑到法律制定的理念、道德公约的原则、政治运作的规范、经济生产的准则等等现实之中去,从客体的事物本身显现出来,不然文本的考究丧失了意义。所以,从知识论上来说:存留知识不是人类的优秀本质,而是重构知识。
4.黄老所言“道法自然”。此“自然”译之外文,非“Nature”之意,乃“self-so”,为物我两忘,归于一也!西哲之中,惟海德格尔所言之“自然”乃具“self-so”之意,而自古希腊以来所言之“自然”,一者:基质也。二者:原则也。乃宇宙亦或世界之运行之原则也,乃其原始之本原也。而老子之“道”,才与西方之“自然”等同。而古人所言之“自然”仅为自然万物运行之现象而言之与西方之宇宙(世界)现象等同。
5.毕达哥拉斯学派思想的论述中,把数字中的“一”视为数本原的初始。可能是他们意识到,数必须从某个数启始开始生成其他一切万物。这种思想与中国哲学家老子的思想极为相似。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他们都认识到数在量上的关系,但是老子思维停留在格言隽秀式的类比层次上,并没有像毕达哥拉斯那样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数学所具有的量、关系的推理。
6.对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与老子的“道”的探讨,都是对人类、东西方的早期文明的始源探讨,从而来思考人类早期的共同特征以及后来的演变与走向。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侧重于对万物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据与始基;而老子“道”侧重于宇宙万物如何产生与发展的过程。“逻各斯”本身首先是一种语言上的“言说”,是明觉到“语言”本身的奥秘,而语言对于老子而言,是自行屏蔽的思想表达工具,而对于他所认为的“道”是不可具体去言说的对象,但是他试图去言说它,但是从来没有在人类文明最初那一刹那间明觉过语言本身的意义。而正是赫拉克利特的明觉使西方在语言问题上产生了持续性地关注。
7.“逻各斯”与“道”都是基于宇宙生成循环论的背景下产生的,但是两者在这样的整体背景之下产生出不同的精神。“道”的精神,具有先于时空的超越性与内附于宇宙的内在性。具有某种程度的精神内在性。“逻各斯”的精神是更多表露出客观外在精神。是侧重于联系变化生成过程中的客观性与尺度标准。这两种精神倾向也使得各自理论走向了不同的分界线,可能这原初的倾向由于种种的偶然性,后来的历史显得泾渭分明起来。
8.通过时代背景来看,我们知道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基于城邦政治与海洋文明的现实背景;而老子的“道”是基于分封政治与农耕文明的现实背景。通过“逻各斯”和“道”,来对比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之时,需要我们有一个更好的方式去理解即——需要我们设身处地的、去想象,回到那个时代。当我们作为“老子”这一个体来对人类社会与自然的本质规律的探微之时,我们知道他的视野也局限在由原来夏商周以来所奠定的历史,曾经的种种历史经验以及中原大地所能观察到的那片星空所构成的那个属于他那个时代的“春秋”。所以老子所言的“道”,合理地阐述,应该首先是治国理念,是对上古时期至周代的历史经验与殷商与西周治国原则的总结上升到自然法则层面的治国理念,而后期的道家学派之流,剥离了其中最现实意义的内核,取之老子对人生与宇宙的玄思为根本而阐述老子的道。对于老子对统治者欲望滥政的批判恰恰没有使老子的思想逊色,而是反证了此人存在的真实性,也反映了思想者本身自觉地反思批判特质。
9.“逻各斯”和“道”作为一个人类最原初的概念,具有本身最大的概括性、整体性、普遍性。这必然也带来最大的模糊性。无论是“逻各斯”还是“道”,作为哲学概念,在原初来说都是希望,能解释、说明一切,能承担一切实体的解释。对于这样的理念,后人越想要准确地去把握它,达到一种最为精确的把握,可能就越不可能接近原义本身,人们更多地倾向于对文本进行宽容的解释与实际的实用主义替代。
10.赫拉克利特在西方哲学史发展上的奠基地位不如老子,“逻各斯”也就不具有“道”的历史地位。 “逻各斯”更接近辩证法的概念,要承担规律的责任,但是“道”既要承担本体论的意义,又要承担道理、规律等。历史后来的种种责任,都不是他们所应该去承担的。赫拉克利特的西方继承者将“逻各斯”推到了科学理性与逻辑思维严密的高峰,中国的黄老将“道”引入了修炼丹药的火炉房中作为贵族们对死亡恐惧的药物寄托,将“道”作为数千年来统治者们政治斗争的附属工具而跌宕起伏,成为文人士大夫修身静心以及贬责之后自我慰藉与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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