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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2022-06-20

资治通鉴2022-06-20

作者: 荒原苍狼 | 来源:发表于2022-06-20 12:45 被阅读0次

1、初,宋太宗置总明观以集学士,亦谓之东观。上以国学既立,五月乙未,省总明观。时王俭领国子祭酒,诏于俭宅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又诏俭以家为府。

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无以专经为业者。俭少好《礼》学及《春秋》,言论造次必于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术。俭撰次朝仪、国典,自晋、宋以来故事,无不谙忆,故当朝理事,断决如流。每博议引证,八坐、丞、郎无能异者。令史谘事常数十人,宾客满席,俭应接辨析,傍无留滞,发言下笔,皆有音彩。十日一还学监试诸生,巾卷在庭,剑卫、令史,仪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与仿效。俭常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唯有谢安。”意以自比也。上深委仗之,士流选用,奏无不可。

王俭是个人物,在当时崇佛崇道的环境中推举儒学,不但要有勇气,还要有方法让皇帝支持才行。

2、魏初,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给事中李安世上言:“岁饥民流,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以绝诈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议均田。冬十月丁未,诏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人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初受田者,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计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有差,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这是唐均田制的起源,北魏一朝,给后世留下不少制度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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