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中国人开始变得推崇短文,仿佛越是短的文章越意味深长,值得思索,有深度,一字千金。
想当年,我的一位老领导也曾经在一个公开场合引用过一句话,他说:“好的文章,就像少女的裙子,越短越好。”
我没有考究过这句话的来源和出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位名人说过这句话,但老领导的这个比喻确实在某个时间内影响了我。当然,影响我的,还有时下一些文章观点,比如批评长文,就说它们就像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鲁迅先生擅长写白话短文,当然人家写得水平高,一般人常常感到难以读懂。网上曾流行这样的一个段子:高中学生有三怕,一怕文言人,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言外之意就是鲁迅先生的文章多用来做考试的阅读理解题,难度的确相当之大。
伴随着短文盛行的那段时间,还曾出现微型小说、一句话小说、世界最短小说、一个标点符号即是一篇文章的局面。
我也曾经在某个时期写过一些比较短的文字,翻过头来看,这些文字大都是为了完成所谓的日更匆匆草就而来,有些应付公事的成份。文字深度不够,缺乏足够的思考,也没有讲究所谓的章法,随意性的成份掺杂其中。当然,现在简书上写作,要求也比较简单,门槛也不高,完成日更,百字以上即可。所以,为了完成日更,随便糊弄几句的情况也是有的。
但仔细想想,高考作文,要求必须达到800字以上,为什么?不是说越短的文字越好吗?
事实上,对有一定写作经验的人而言,越是短文越是难写。而你要把一件事情表达完整,做到逻辑清楚,叙述得当,进而还想要写得吸引人一些,有看头一些,则需要讲究起承转合、草蛇灰线等等,少于一定的字数是做不到的。除非你有很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字字珠玑,严谨干练,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当然,一篇文字如果剥离了这些,精炼到只有骨头没有肉,想来就如同上学时缩写文字一样,会显得越发没味了。
其实我倒赞成如果是想要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的话,不妨尽可能地写得长一些,再长一些。要充分地表达,拉长文字路径,拓展思维空间,不要给自己过多的设限。
只有先把文字写长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写作训练,再开始慢慢回收,逐渐删繁就简,把文字改到精致。就如同我们读书,通常要经过三个阶段一样。新书买来肯定先是一本薄书,因为只知道大略;之后读着读着就把书读厚了,因为越是读得深入,越发现文字内容的丰富;再后来就又把书读薄了,当然,这后来的薄,不是真的把书变薄了,而是书的内容早已了然与胸,高度凝练了。
还有,把文字写长一些,还可以逼迫自己认真地安静下来,花费一个比较完整的时间敲打文字,完成自己与自己心灵的对话。
因此,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尽可能把文字写得长一些吧,有好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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