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小时候是真胆大,什么都敢于尝试。那次实验够恐怖的。
家里的插座是不带保护装置的那种。实验与电有关。不是手摸电门那种。这样的傻事我才不干呢!我的手头上有个路边捡来的小灯泡。它就成了我的实验对象了。好奇怪,这个小灯泡用普通电池供电几乎不亮。如果用家里的照明电去试试,估计可行。说实话,有点怕。不过脑子里出现富兰克林手摸电线,感受雷电的威力。不冒险怎么成功!说干就干。
小灯泡两根线接好了。一根插好,另一根被我右手捏着。这是带绝缘皮的线不是铁丝。要是铁丝我就不会在这码字了。我一咬牙,电线插进孔了。一道亮眼的光顺带着啪一声。手下一秒就脱离了拿着的电线了。那个后怕呀!灯泡的玻璃炸了。一块碎片蹦到手上,擦破了皮。血冒了出来。危险是这个实验的最大问题。收获是灯泡被点亮了。电线是好一会用老虎钳夹出来的。电不能随便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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