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记载晋惠公背弃秦穆公的事说:“晋惠公将回国时,秦穆姬嘱托他照顾晋国故太子申生的夫人贾君,还说:‘把晋国在外的公子们都接回国。’但是晋惠公却和贾君通奸,又不接纳公子们回国,穆姬因此怨恨晋惠公。晋惠公曾经答应给中大夫好处,后来都没有兑现。答应给秦穆公黄河以西、以南的五座城,东至虢略、南至华山,还有河内的解梁城,后来没有兑现。晋国有饥荒,秦国给它运送粟米;秦国有饥荒,晋国却拒绝秦国买粮,所以秦穆公攻打晋国。”
看到这篇记载,就像狱吏处理案件,或许或蒙蔽罪行、斟酌法度,而皋陶裁决时罪行却无所隐藏,不用等到韩原之战,秦晋之间的曲直与胜负形势就很明朗了。晋厉公与秦国断交,列数秦国五项罪名,书词铿訇,极尽文章鼓吹的本事,但其实都是诬陷秦国。所以《左传》又记录说:“秦桓公与晋厉公达成令狐之盟后,又接见狄与楚国使者,想要借道讨伐晋国。”杜元凯注释说:“这三件事就能明确秦国罪状。”
左丘明写文章,反覆低昂,各个方面都描述到。看秦、晋争战二事就能窥得一斑。
《左传》文章可以说是中华文明文章中的典范了,左丘明在文化贡献上有点莎士比亚的味道。
容斋随笔·随笔卷六·左氏书事
《左传》书晋惠公背秦穆公事曰:“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观此一节,正如狱吏治囚,蔽罪议法,而皋陶听之,何所伏窜,不待韩原之战,其曲直胜负之形见矣。晋厉公绝秦,数其五罪,书词铿訇,极文章鼓吹之妙,然其实皆诬秦。故《传》又书云:“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杜元凯注云:“据此三事,以正秦罪。”左氏于文,反覆低昂,无所不究其至。观秦、晋争战二事,可窥一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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