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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学习笔记(三十二)

《金刚经》学习笔记(三十二)

作者: 铅笔芒种 | 来源:发表于2017-09-14 09:12 被阅读5次

第三十一品

不生法相。

想起一句老话,教,有法,而无定法。

修行亦如此,有法,而无定法。

不同的人,不同的根器,不同的际遇,不同的因缘,各自的成就应当各循己法。

别人的妙法是对应于别人的,照搬照抄,并不一定适合自己。

自己的妙法,需要自己摸索、总结。一时的妙法只能见效于一时,一事的妙法只能作用于一事,自己的妙法,需要自己时时寻找、时时总结。没有一劳永逸的妙法。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法相也只是方便说理的名词。法相既无,不生法相亦无。大道至简,

大象无形,不能拄着拐杖、背着包袱去修行。

见机而起,见事而做,见路而行,是谓修行。

修行,自修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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