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是启蒙时期哲学家们政治模型,为了解释政治权威人类社会的合理性以及必然性,这里就分了两种政治权威,一种政治权威是真正的政治权威,一种政治权威是虚假的政治权威,真正的政治权威是从心灵上征服人类,让人服从的心甘情愿,并且越让人放松警惕,那么这个政治权威的实行力就越强。而虚假的政治权威则相反,他们是用武力来征服人类,让人们非常害怕这个权威,而霍布斯的著作,利维坦就是一本解释虚假权威的一本书。
霍布斯认为,要是没有国家,也许就不会有人类国家是为了保护人类而创造,并且国家是自然而然的存在的,如果没有国家,我们就会为所欲为,并且会陷入一个战争状态,会不断的面对零死于暴力的恐惧和危险的状态,霍布斯认为,性本恶,所以人们就会为了利益,为了安全,为了荣誉而战争。霍布斯认为的人性是无限的追求欲望,他们用已有的资源来满足欲望,但是每当这个欲望被满足之后,就会有更多的欲望,所以人是有无穷无尽的欲望的,而霍布斯认为,无限的追求欲望就间接的等于幸福。为了满足手段,人类就会不择手段,每个人都在追求欲望的途中,可能被任何人驱逐征服,也有可能去征服驱逐别的人。
所以,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就等于战争状态。
那么,霍布斯认为,如何来维持和平呢?
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不用进入自然状态,不然的话就会进入战争状态,那么如果进入了自然状态后,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霍布斯认为这时候就有了一个社会契约论一个社会的最为合理的组织方式也就等于社会成员一致同意,作为社会基本准则的组织方式。
然而,霍布斯的观点基于在自然状态下,益品是稀缺的,并且人们在寻求幸福的过程中不断试图增加权利以及没有人能确保自己不会受人侵犯,他没有考虑到道德这一个层面。
然而,如果只是自然状态,那么,如何在自然状态下实现自然权利?霍布斯给出了17条办法。
总结一下,这17条自然法总结出来的结果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霍布斯认为,所有人为了因为害怕自己被杀死或者被征服,所以所有人在自私自利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契约而契约变多了,也就渐渐的会形成了一个国家的法律,人们会选择一个主权者来统治自己,要把自己的权利交于他,让他有这个权利来控制我们,我们也就可以摆脱我们所谓的战争状态,因为它能保证我们不会侵犯个人,如果侵犯了个人那么就会有相应的惩罚。
这就是渐渐的有了一个国家的模型。
我们就需要一个国家,而这个国家,他到底应该怎么运转呢?因为霍布斯他所推断的都是性本恶的层面,如果国家推出来一个君主,然后将全部权力都交于他那么这个君主就会像利维坦一样,也是有私欲的,也是有恶的,可能就会因为用所有人的权利来实现自己的私欲。所以无法将所有权利都给予君主,那如果我们不把所有权利给雨之音主的话,那么我们就无法达到理想的社会目标。所以如果我们让出所有权利出来的,就会是一个怪兽,不让权利就无法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最终这条路还是不行的,还是有缺点的。他是有bug的,因为它无法实行。
所以我们现在的所有国家内都没有采用霍布斯的方法。
所以,霍布斯所提出的利用国家的方法还是无法实行的,他是有一些缺点的。因为他所认为的主权者是姓本恶的,那么性本恶就会拥有自己的私欲他们就会假公济私,所以无法达到真正的效果。
霍布斯,他想要推广的就是国家的权利,他认为,国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国家,我们现在就不可能是这样子的生活,我也认为是这个道理,霍布斯,他与洛克和卢梭不同,它基于的假设,我个人感觉是更人性化的,并且能考虑到性本恶的层面。
霍布斯实行的这一套方法是不可行的,他的依据我认为就不太好,所以他想出来的解决方法也自然就不行。
所以最后我的判定结果就是霍布斯的社会确认无法实行到真正的理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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