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了。
跟合作方因为一件没有预先告知的事,扯了起来。
由于他没有提前告知我们,或准备或配合,都未曾开展。导致今日现场安装工作出现了停滞。
合作方的立场:我只做合同清单里的内容,其它不管。
公司的立场:我们不曾有过类似安装经验,并不知道需要预先做好,你方也未曾提醒,所以这事跟公司没有关系,需要你们全权负责。
也是因为对方愧于没有提醒,心下觉得理亏。公司靠着这点不曾提醒的由头,强行让对方负全责。
其实如果严格按照先签合同后施工,就不会有这样的问题。黑纸白字,完全硬性操作即可。
可惜,前期我们着急,央着对方先下单,合同慢慢来签。开工有了问题却好像丝毫未念及对方曾给的人情。
也许你会说对方是生意人,只要生意来了,程序都无所谓。
说的也是,周遭社会的潜规则向来都是以利为原则。
所以理了半天,我也还是没搞清楚谁对谁错。该纠谁的责任。
反而发现自己,就因为这样的事经手多了,把自己变成了斤斤计较唯利是图小肚鸡肠得理不饶人的人。
好可怕。
我正在变得让自己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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