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是第一个走的,四年以来,每次放假回家都叫嚣着要第一个回家,可每次总是善后的。这次她没有张牙舞爪的想要第一个回家了,反而第一个走了,这是最后一次这样的机会了,她抓住了,哈哈……走的那天,我们去送她,还没出宿舍门,她就哭了,我心里本来计划着我的泪水得到了车站才再哭才算离别,谁知道,已经被老大的泪水突袭了。小宝像个敢死队的一样在前面边哭边拿着老大的行李走,风风火火地送行,生怕别人看不见她那大腿小腿一样粗的大长腿。老大在将要上车的时候还在抽泣,深情的看着骚骚,看着我们......一瞬间,我觉得四年的相处在此刻都是值得被怀念的,值得留恋的。
每次最早走的,这次成了第二个,骚骚和老大不同,东北人走到哪儿都是乐呵呵的,不知道是傻的还是咋的,就这样开开心心把她送走了。回到宿舍,床板已经空了两个,我正坐在床上发呆,突然看见她的短信,一长串,看到一半,我就泣不成声,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煽情,也是我俩第一次用如此女人的方式交流感情,我俩是四年的兄弟,我不嫌她脚酸,她也不嫌我屁多,我俩是彼此的绊脚石。好像王菲的《匆匆那年》,改一下歌词,应该是我们要互相牵绊,我们要抵死折磨…其实不用抵死,四年很快过去。
我是第三个走的,还不算伤感,只记得走之前的那个晚上,书记在老大光秃秃的床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玩电脑,不是舍不得我,是感冒了,还和我聊了好多话,可惜我忘了,唯一记得的就是,她乐此不疲、坚持不懈的反对我把暖壶拎回家,可我偏不,我喜欢的暖壶怎么可以留给门房大爷,就算给它买个坐票,也要把它带回家。走的那天,书记把我送到海金手里,我和海金在去车站的路上就下雨了,还不小,他淋着雨拿着我的大拉杆包,我打着伞拎着我的壶,这幅画面一定很感人……功夫不负倔强人,最终我还是毫发无损的将它从大同带回了伟大的红卫新村……
成天骂我不思进取的书记是第四个走的,活该她那么胖,绝对是被我气的,那手,那脚,绝对比我被蚊子咬肿的时候还要肉,没办法,她命里缺瘦,可惜了,这么好的肉至今没人垂帘,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真是有眼不识她这块好肉呀,不过我相信,是肉总会发光的。不管她第几个走,她出门,我最放心了,地图走丢,她都不会走丢。
小宝应该是第五个走的,她在宿舍排行老五,也就是倒数第二,我们的排名可不是按照年龄排的,她懂就行了,哈哈。记得我写论文那会,因为文字语言矫情的各种毛病迟迟没法定稿,以至于在体检的时候,我的血压成了高压,为了给我降压,她开启了大妈模式,成天在我耳边边骂我边给我改论文,虽然我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甚至有时候都没进去,可我依旧得摆出一副谦卑的模样,人不就得这样嘛,能屈能伸,。也也不知道和她爹玩到啥时候才回的家,总之她爹宁可违背她娘之命也要偷偷接她的勇气我很是佩服,那样一副憨厚的外表下隐藏着如此叛逆的心,以至于她娘下班回家不见她爹,便赶紧给小宝打电话:记得去接你爹啊,他憨厚的估计连路都不认识……我们在电话的那头直为她爹叫好。
小妖肯定是最后一个走的了,这个人小鬼大的湖蓝铝孩子要和她妈咪草原几日游。最后离去的场景我没有面对,一定很凄凉,也一定很温馨,宿舍里有我们的说说笑笑,还有小宝每夜必讲的黄色笑话,虽然有时候我听不懂,可说明节操还在呀;还有老大的各种心理测试,测的小宝每次都那么命苦;还有我的心灵鸡汤,她们说喝多了上火;还有书记的感情哲理,我去,每次小宝和骚骚都觉得这哲理说的就是她们俩;还有骚骚的连云港虾米,这个,每次都可以吃一晚上虾米,直到彻底困了组团去厕所才能结束;还有小妖的猛然一句,你说她看小说也不专心看,哎,怪不得找不下男朋友,太花心,太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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