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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接触、温暖和归属
如果父母的情感和自发受到压抑,就无法给予孩子所需的接触,而触摸是信赖的来源,缺乏肢体触摸对婴儿而言是致命性的欠缺。成人则将肢体触摸的需要延伸到感情的层面上,感情的抚慰包括得到注意力和重视,也包括自己的成就感和获得赞赏。
孩子需要得到父母发自内心的喜爱,否则就会被迫去创造一个幻想中的关系来满足自己,以便让自己有力量前行。
因为感情的抚慰是个人的基本需求,如同食物之于身体。因而孩子会不择手段地谋取感情的抚慰,甚至于包括用不健康的方法,例如闯祸、惹麻烦……等等,终极的目标仍然是希望得到大人的注意和感情层次上的接触。
三、 自我接纳与自我实现
一个人的独特性需要得到肯定和接纳。孩子需要在照顾他的成人眼中见到全部的自己。
如此,才会产生一种自我感,且建立完整的内在人格。如果部分的自己被接纳(例如孩子的微笑、学话)而另外一部分不被接纳(例如孩子的愤怒和哭闹),则不被接纳的部分会与自我分离。每一回我们接触到自己不被接纳的这一部分时,都会感觉内在的父母在用眼神及语言拒绝它们。而这些不被接纳的愤怒、攻击和情欲等只好转为地下活动了。然而它们仍具有活力,在我们的意识范围之外活跃。
这些潜藏的部分有时会出其不意地出现。例如愤怒可能在毫无预警的状况下突然爆发。有时我们会说:“我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者“我失控了。”除了愤怒以外,悲伤和恐惧的情绪也同样可能偶而发作。
我记得自己从小到大都不被准许生气,因为愤怒是七大罪之一。
小时曾有一位好心的修女拿一张病患的肺部X光片让大家传阅,并说这就是犯了罪(随便发怒)的灵魂的样子。我当时曾吓得在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敢生气了,我一定要对人友善。
我也像大多数的男性一样,被教导要“有泪不轻弱”以及“无所惧怕”。
即使是快乐,我也不能快乐得太久,因为父母会说:“非洲的小孩都快饿死了,你还乐些什么!”如果你既不能快乐,又不能生气、悲伤和害怕,你大概也快要成为麻木无情的人了吧!
在这种情形下,真我必须封闭,而代以假我出现。假我可以符合父母的一切要求,维持家庭系统的平衡。
弗撒姆和马生(Fossum and Mason)在《面对羞愧》(Facing shame)一书中曾说:“当孩子为了满足父母而封闭自己的感情时,他们对自己的情绪失去了信心,而依赖父母的思想和感觉来生活。起先是有意识地赞同父母,继而无意识地附和,最后终将把此种依赖的心态转向其他人和外在世界,成为易受影响而没有自我的人。”
四、 自主、独特、空间与分离
孩子希望自己与众不同,也需要有身体上的空间。身体的空间是建立身体界线的基础。
我的3个孩子没有一个会完全遵照我的指导和示范,因为他们总会加入自己的方式和风格。纵然他们会因此犯错或受到挫败,这也是上天许可和大自然为他们安排的学习方式和成长机会。
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根本无法比较。每个人也都需要自主。自主的需求在一岁半就出现了,那也正是个人在心理上离开父母、寻求自主的开始。那时,共生期已满,个人结束了对父母的完全依赖,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两岁的孩子爱说:“不”。
如果我们允许孩子有说不的权利,今天也许不会有那么多人在受到性骚扰及面对酗酒和吸毒的诱惑时,难以抗拒和难以说不了。
强暴孩子的人很象是寻找猎物的猎人,他们擅于辨识何处有最为乖巧顺眼的孩子。
在发展自主性的阶段里,最大的危机是羞愧感。孩子必须学会与羞愧和疑虑共处,这些感觉本来是好的,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限度,知道自己会犯错而不是全能的。然而过度的羞愧感却使孩子扭曲了意志的力量,把操纵环境的能力转向用来对待自己。
艾里克森(E?Erikson)在《儿童与社会》一书中说:“羞愧感使人的思想和行动处处受制,进而导致一个封闭的病态自我。他重复做一些事情,并非对事物感兴趣,心甘情愿去做,而是自身早已麻木地习惯了重复的行动,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他往往借助固执己见,或者对琐碎事物的控制来获得权力感……
“这种肤浅的胜利完全是婴儿模式强迫性行为的延续,这也是他日后只重事物表现而忽略精神内涵的原因。”
羞愧在父母与孩子之间具有传递性。有强迫性控制欲的父母是最会羞辱孩子的,而孩子长大以后也会有一种强迫控制的不成熟心态。
这样的父母提供了羞愧的最佳示范,这样的父母如何能让孩子学会自爱?
羞愧最具伤害性的地方是它所引发的过程。它起初只是一种主观感觉,但后来就转变为心中真实的习惯感觉了。
比如说,我在生气时,就感觉到自己仿佛是在犯罪一般,觉得自己很不好。同样,当我害怕、悲伤和快乐时,也是如此。
在我生长的家庭里,唯一不会引发羞愧的感觉就是罪恶感。
罪恶感是一种重要的情绪。在健康的家庭中,罪恶感形成了良知,使个人能因此变得可靠及负责任。在人格发展过程中,罪恶感比羞愧感更为成熟,因为罪恶感的前提是已经有了某些内化的价值观。它使一个人在做了某些违反价值原则的行为时,感到后悔。
弗撒姆和马生说:“罪恶感是针对个人行为的痛苦感觉,表达对自己行为的后悔及负责。羞愧感却是针对自己这个人的痛苦感觉。”
倘若牵涉到无法改变的自我,及不能挽回的犯错行为,再多的补偿及认错也无法改变羞愧感及自贬的感觉。
在不正常的家庭里,罪恶感是不健康的。在这里家庭中的成员都放弃了自己的独特性,只扮演该扮演的角色,以维持封闭系统的平衡。谁若试图脱离系统,放弃僵化的角色,追求独立及独特,就会面对系统的愤怒和排斥,并且承受沉重的罪恶压力。我们必须了解这种罪恶感乃是病态系统的症状。
须知,在不健全的家庭里,是成员为了家庭而活,并非家庭为了成员而活。
羞愧感之所以能够内化,乃因为个人的趋向受到了羞愧和贬抑。一个好奇的3岁小孩会探索自己的身体。那是一种正常的趋向,我们可以想象下面的场景:
有一天小华发现了自己的鼻子并且叫出它的名称,妈妈大为高兴,还叫外婆一起来看小华指认的鼻子。他因此得到许多赞赏。之后他又指出自己的耳朵、手、手指等,也同样获得家人的称赞。
有一个星期天,全家都呆在客厅(说不定还有客人在场),小华指出了自己的性器官,并期待引起相同的喝采,但是这次没有。妈妈迅速把他抱离客厅。他从未看到妈妈脸色那么难看过,即使他把大便抹在浴室墙上时都没这么糟。
于是他了解到:“我们家中没有性器官这样东西。”自此他的性欲及性的趋向受到了羞辱,他只能秘密地面对他的性成长。
这种现象当然不是一个开放及有活力的家庭所应该有的。难怪据调查,有百分之六十八的夫妻在性关系上有困难,最多的是“性欲失调”。试想,一个人在一个视性为禁忌的家庭中生活了20年,如何可能在婚后顿时在性方面变得开朗和有活力?有些人唯有在秘密及不法的性经验中才会感到兴奋,一旦它是合法的及成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时,欲望立刻就消失了。
对人类的性欲贬抑扭曲是何等作小淑女或小绅士,不可动作粗鲁,不可过分好奇的话,孩子的攻击趋向也可能受到羞辱,甚至于在训练大小便期间,孩子的排泄趋向,也有可能会被大人不经意地羞辱,以致于他们后来会变得像我一样在卫生间时要将浴室的水笼头打开,以免人家知道我正在大便。
一旦欲望受到了羞辱,以后每当自己的欲望出现,及感到某种自然趋向时都会为此而羞愧不安。
同样的情形也可能发生在其它的欲望上。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被人拥抱触抚过,并在他想去与人接近及希望有人触摸时被羞辱过,以后每当他有这种欲望产生时,就会觉得很丢脸。
许多小男孩都因为渴望被拥抱而受到过嘲笑,于是学会了用转移或自我防卫来压抑这些需要,以为男子汉不应该需要这些。因此,男人倾向于把亲密的需求诉诸于“性”,女人却倾向于把亲密的需求过度地情感化及情绪化。
男人需要亲密感的时候,往往用性来掩饰,他会说:“性能使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亲密感。”其实,亲密感和性完全是两码事。长此以往,男人会由此而降低他对性的欲望。女人却比男人更会因为性的需求而害羞不安,因此她们会借着温柔慈爱的行为来掩饰性欲。
其实亲密的需求和性欲都是正常的,但是在一个失去功能的家庭里,所有需求都可被冠上难听的罪名。一个不能做自己又无人支持的孩子,他的任何感觉和需要仿佛全都不对劲了。
五、快乐、痛苦和刺激
儿童需要乐趣和游戏,他们需要适于年龄的挑战性刺激,也需要经历适当的痛苦和磨难。
溺爱孩子等于剥夺了孩子从生命的正常痛苦中学习的机会。痛苦是成长及智慧的源泉。
有这样一首歌:“没有受过伤的心是空洞的,你的悲伤越深刻,你的喜悦就越丰富。”夺走了孩子这些勇气和智慧的泉源,几乎可以说是不人道的。
完美主义及严苛的父母则剥夺了属于童年的笑容和天真,过分严肃的宗教家庭也很容易压抑孩子的自然的情绪。宗教信仰带来的应该是平安、喜乐、自由和对生命的庆贺。我很困惑何以有些家庭会用“救赎的好消息”去扼杀孩子童年的乐趣。基督信仰的精神不应如此。
六、信赖依靠及自我预测
孩子需要可以信赖、依靠的父母来测试自己的限度。这种测试是自我需要的。
唯有可依靠及心理平衡的父母,才能让孩子安心地探索自己的世界。
当两岁的孩子在探索世界及发展自主性的时候,他需要父母陪在身边,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做他想做的事。他必须在安全的范围内去寻找自己的限度及自我。
到了青春期,孩子扩大了生活领域,进一步探索人生时,更需要有信心十足的父母支持他。如果父亲太不成熟,时时需要儿子对他感恩的话,儿子就不能尽心地自我追求,而需要去照顾信心不足的老爸。
可预测性对孩子而言是极具意义的。孩子需要稳定及可预测的父母。在不健康的家庭里,孩子经常不知道父母下一步会做什么:父亲回家时可能喝醉了,母亲可能闹情绪或抱怨身体不舒服。孩子得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因为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事发生,也许是坏脾气的老爸突如其来地大发雷霆。
不成熟的成人会期待孩子去完成他们那些永无休止,产生于矛盾心结下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在这种情况之下,孩子根本无暇照顾自己的感觉,必须时常处于警戒的状态当中,以便侦测接下来家庭里要发生的事。
这种家庭中存在着微妙而深沉的情绪虐待,包括互相冲突的双重束缚信息和极端冷酷的折磨。
我认为父母的主要职责是在孩子需要时能将自己给予他们。因此,我个人主张人不要在30岁以前生育子女。我也盼望能够发展出详尽的心理健康测验及学习养育孩子的技能,作为当父母之前的必备条件。
这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坏孩子”。孩子生来均珍贵而独特,因此我们应该确保每个孩子都有正常快乐的童年。
我当然不相信每个人都永远善良,因为邪恶是存于宇宙中的明显事实。世界上是有坏人的,但如果孩子得以在健康正常的环境下成长,世界上的坏人必然会减少。
孩子在年幼时,常常被加在他们身上的道德规范所困惑。有时我们会询问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你要不要做个好孩子呀?”
其实,我们是在孩子乖巧讨喜时,才称他们为好孩子,反之则是坏孩子。这种好坏之分可能只是反映父母自己先入为主且承自毒性教条的一些信念罢了。
哈佛大学的科尔伯格(kohlberg)曾经花了许多工夫研究儿童的发展。他研究的基础是皮亚杰特(Piaget)累积50年心血在儿童智力发展上的不朽成果。
科尔伯格指出:“从出生至7岁是属道德前期,那时所谓的“好”是孩子喜欢及想要的。7岁以后,孩子开始会做有限的具体逻辑思考,此时所谓的“好”是互利互惠的,例如你替我抓痒,我也会替你抓痒。到了青春期,才开始有利他的想法出现,此一阶段中的道德观是由他周围的人际关系决定的。只有到了我们更年长的时候,才能够有成熟的思考,才能将善行视为有内在意义、值得去执行的事。至此,一个人会因为其抱持的原则和信念而行善。然而走到这个阶段起码要花上25岁的岁月,而也有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没能达到这个阶段。
给7岁以前的孩子贴上不良标签,实在是一种心理上的虐待,会伤了他们的自尊。在孩子做错事时称他们为坏蛋,予以痛打惩处,只会造成他们的自卑、自贬及羞愧;自贬的人相信自己很差劲。如果人去做不道德的行为,那么,最大的因素必定是自贬和不健康的羞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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