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与大多数客户的交谈中,客户普遍对大陆保险品牌的认识局限在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平当然还有太平洋这些本土化品牌中。其实目前国内的保险市场已经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时刻,光寿险公司就有91家!有一些大家没听说过的保险品牌其实背后的实力惊人。
所以我写下此文汇集了目前市场上性价比较高的一些保险公司。为大家普及一下目前大陆市场保险公司的实力信息。
先来一张和我们明亚有合作的保险公司的全家福。
那些你没听过的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保险公司
这其中有些保险公司不乏中石油,工商银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等巨型国资企业的支持。并纳入了国际先进的保险集团的管理模式及资金支持。看完了这片推文,大家就不会觉得这些品牌还是小品牌啦。
以下文中提及的保险公司,我司均有合作。(包括某寿,某安和某平洋等,而且远远不止文中这么多家合作公司)。先来个大神镇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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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两个国内本土爆款人寿保险产品的出品方。两个人公司的出的产品往往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贡献好的产品给大家。这里要为他们两家点个赞。有竞争才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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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再补充一点,华夏人寿是平安人寿的第八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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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来一个已经有100岁。但又重生不到两年的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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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大陆市场上还有很多的保险公司,每一个保险公司取得保险牌照都需要通过银保监的审核对于保险公司的选择大家也不需要太过担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的解散及其清算】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释义与适用】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的解散及其清算的规定。本条基本保留了原《保险法》第85条的规定,作了一些大的修改。本条第1款由原《保险法》第85条演变而来。有以下修改之处:一是解散事由中增加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这种情形;二是将解散的审批机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意味着只有中国保监会才有权决定公司的解散;三是增加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因被依法撤销而解散,以前仅限于分立、合并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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