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先生说,他在写《离婚》前,有好几个故事已在心中存放了六七年,并没有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核”,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马上成了个“样儿”的。事前,本来没打算写长篇,良友公司急索一本长篇,于是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老舍先生认为,《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他不得不求救于北平,北平是他的老家,看见了北平,马上就有了个“人”——张大哥。张大哥是生活在他身边熟悉的人,让张大哥统领着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张大哥一定是个好媒人,那些人又恰恰地害着通行的苦闷病,这样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示一件事的各种花样。
《离婚》在决定人物时,老舍先生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这样想好,便容易写了。在济南热死人的夏天,他跟酷暑与小说拼了命,在七十多天的工夫,写出十二万字,交了卷。
先生认为,这本小说的文字与结构都比以前所写过的略有进步。他立意要它幽默,可是这回的幽默底气坚实。幽默是含泪的微笑。而《离婚》的笑声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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