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听了刘广文老师为我们上的《中小学语文新课标理念与实践》课程第一讲:语文课程性质、理念、目标。听了这节课感觉对新课标的理解又精确了一些。刘老师的课扎实、朴素,课标的解读细致,深入。在刘老师的用心解读中,有好多观点都让我有很“新鲜感”的感觉。
(1)从新课标看语文课程性质
普通高中课标中说:“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阶段的课程标准中的表述是“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刘老师说,既然是课程那么就会有课程目标,课程是为了培养人,发展人的。那怎样培养、发展人呢?
性质,即特性、本质。语文课程标准的性质是什么?
广文老师从课标中的这句话出发,让我们抓住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综合性、实性践三个词来进行。
(明天继续梳理……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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