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记得《金瓶梅》的诞生,乃在《三国演义》《水浒传》之后,我们会注意到西门庆等人的兄弟结义,实在是对《三国演义》《水浒传》所全力歌颂的男子之间金兰情谊的讽刺摹拟。这种男子之间的情谊,可以称之为“社会性的‘同性恋爱’关系”,它既是一个父权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朋友和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关系一起构成了儒教之“五伦”),而当朋友演化为“兄弟”,其社会关系的层面又被这种伪家庭关系所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因此,当一个男人被他的结义兄弟所出卖和背叛,其悲剧性和讽刺意味要远远大于被一个朋友所出卖和背叛。在这个意义上,绣像本《金瓶梅》开宗明义对西门庆热结十兄弟的强调,等于是在已经建立起来的古典白话长篇小说的传统中,对《三国演义》《水浒传》这种几乎完全建立在男性之间相互关系上的历史与英雄传奇作出的有力反讽,也是对作为基本儒家概念的“五伦”进行的更为全面的颠覆。而在儒家思想赖以生存的几乎所有主要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如西门庆拜太师蔡京为义父、王三官又拜西门庆为义父)、兄弟、朋友、夫妻——都被一一揭破之后,这个物欲横流的红尘世界也就变得更加破败和空虚了。
与充满欺诈背叛的结义兄弟关系形成讽刺性对照的,则是潘金莲与庞春梅主仆之间宛如姐妹一般的亲密相知:这种发生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士之间的“知与报”的关系,我们可以在战国时代业经形成的养士风俗中看到原型。与战国时的豫让相似,春梅也曾历经二主:先服侍西门庆的正妻吴月娘,后服侍潘金莲。然而“彼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于是豫让之报答知伯,事其死一如事其生;而春梅之报答金莲也如是。纵观《金瓶梅》全书,几乎没有任何一对男子之间的关系,其感情强度可以与之相提并论,只有武松待武大差似之。然而一来武松于武大是亲兄弟,不比春梅于金莲毫无血缘关系;二来武松后来的报仇已经掺杂了很多个人的成分,不再是纯粹的兄弟感情起作用;何况武松弃武大唯一的遗孤于不顾,于情于理都有所未安。因此,金莲、春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加特殊。这种关系虽然在两大版本中都得到同等的表现,但是,正因为绣像本把朋友写成结义兄弟,一再调侃、讽刺这些义结金兰的弟兄对彼此的虚伪冷酷,则女人之间无论是争风吃醋、相互陷害,还是对彼此表现出来的同情与体谅(金莲与春梅、瓶儿与西门大姐、金莲与玉楼、小玉与春梅),也就或者正面烘托,或者反面映衬,从而更加强有力地成为书中男性世界的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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