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3·17)
本章是关于礼的具体问题。关于对本章的理解,笔者将更多地引用古代资料。
朔,农历每月初一为朔日。告朔,古代制度,天子每年秋冬之际,把第二年的历书颁发给诸侯,告知每个月的初一日,叫“颁告朔”。诸侯接受了这一历书,藏于祖庙,每逢初一,便杀一只活羊祭于庙,然后回到朝堂听政。祭庙便叫“告朔”,听政叫“视朔”或者“听朔”。
告朔要有祭,杀一只羊,但不烹饪。过去,“凡牲,系养曰牢;烹而熟之曰飨;杀而未烹曰饩。”

孔子时代,已经“礼崩乐坏”,“盖周自幽、厉以后,即已无颁告朔之礼”。即使在鲁国这样重礼的诸侯国,也许也已经不把它当回事了。鲁文公时,《春秋》已有四不视朔的记载。到鲁哀公时,此礼已废,但仍然杀只羊表示表示,应付了事。
中国的历法,是顺应天时的重要发明。颁行历法,敬授民时,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维护社会良好运行发展的重要制度,是有积极意义的。怎奈,幽厉昏庸,四时不行,其灭亡也是必然的了。好在,虽然告朔之礼已废,但历法还是保留下来了。爱,是可惜的意思。孔子说:“端木赐啊,你爱惜那只羊,我却爱惜那种礼”。 子贡提出去掉“饩羊”,对此,孔子很不满,认为该保留的还得保留。

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历史的发展,总是在破与立中实现的。好的,要继承和发扬;不适应时代的,却也要不吝于扬弃。只要实质还在,表面的形式,该变就变吧。这才是文化继承与发展的应有态度。
这就如过去见面磕头作揖,现在见面拥抱握手,并不说明哪个更好,只要人们心里还有这种对人的应有的互相的尊重,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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