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是自创,是在哪里摘录的也忘记了。今天读起来感觉很有道理,在此也算凑个更。
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像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像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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