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懂得拒绝的人是注定要吃亏的。
因为答应了加入朋友的江西自驾游之行,我计划着到时候7月中旬强行冒着翘班的风险,旅游路上上班。细想之下,朋友并不是缺我这个伴,而是多我一个人,油费可以再分摊一人、高速费可以再分摊一人、酒店房间可以一起住。当然,她并不是出于这个目的找我一起加入,我知道她是真心想跟我去旅游的,才找我加入。
但实际上,我这个时间并不适合出行,可我为了不扫兴,而答应了。
说实话,我挺讨厌我这种讨好型人格表现的,明明自己并不十分方便出行、也并不愿意与不熟之人一起旅行,但是就是没学会拒绝。
本来就郁闷自己这个事情答应得太干脆、做的不好,没想到,就如同蝴蝶效应——一波接着一波来。
我这边刚答应了这个江西之行。许久没见面的好友来跟我要地址,自然是出于要给我寄生日礼物的缘故,要完地址后,她便提出很久没见面了,她要放假了,要不要找她玩。
说实话,对于这个同样相识十一二年的好友,我自然是真心实意想与她见面的,但心里又真的挺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去见她的——一来是现在攒钱上头,下个月的预算已经算好,并不想“钱外生钱”;二来是江西之行,已经需要在工作日时间缺席两天,我总不能连着两个星期都缺席不去客户单位;三来是心里有些许不得劲,毕竟认识十几年,她来找过我的次数也就一次,其他时候都是我找的她,虽然我知道是因为我爱折腾的性格缘故,也知道现在她有了娃的牵绊,即使不用照顾孩子,也没办法离开自己的城市,我都清楚,但是就是不得劲。
拒绝的理由非常充分,可我还是硬生生找了另一个理由去答应——“以后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说不定日后不在广东,见面更难了,加上之前画大饼画太多次了,还是去找她吧。”
结果可想而知,我人到了这里,此刻坐在酒店里,虽然白天的相处让我觉得很愉快,但是想到明天要“应酬”与“上班”两不误,我就头疼。
呜呜呜,最心疼的还是我这趟路费,够我一个人去一个陌生城市待两天,我为何要来这个我踏足过三回的城市逛万、优衣库?
还是多点说“不”吧,我发现那些我勉强答应的事情,正在偷走我的“人生”——偷走我规律的日更生活、打乱我刚进入正轨的攒钱计划、不得已中断的备考计划、“说走就走”的人设再次被钉死为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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