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办了许多案子,但这一次让他感觉很意外。
意外就意外在,这封实名举报信所说内容几乎完全真实,没把握的地方,也不妄加推测。没有夸大,没有无中生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自己收了,就承认收了,他人收没收,希望组织上去调查。
这种情况在老王办理过的众多案子中,几乎没有遇到过。一般情况下,举报信中所反映的人和事,大都是夸大事实,妄加猜测,因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多是对立面,所以一般也不能抓住被举报人确凿的违法犯罪证据,真想把被举报人查住,往往都需要从举报信之外另辟路径,寻找新线索。可以说,原举报信对办案用途都不太大。
这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据知情人士讲,举报者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到底他有没有这个病,我们不好确定,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按常理推断,他肯定和正常人不太一样。在大家看来,所谓正常人都不可能自己举报自己,以及自己的同事和领导,除非有深仇大恨,不共戴天,非要来个鱼死网破。
他不正常吗?既坚持原则,又敢于向自己开刀,敢于向不法行为亮剑,哪里不正常了?我们不是一直在倡导,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敢于向不法行为作斗争吗?可真有了这样的人,我们为什么又都以一种不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甚至把这样的人看成是精神病,说成是二傻或二B等。
是他有病,还是我们有病?或许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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