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烦恼:你好好地看着文章,突然作者给你引用个什么古怪书名里的故事,让你瞬间找不着北,然后还只能懊恼地承认自己没文化?
于我而言,《月亮与六便士》就是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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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数次被其他文章引用抽打之后,我决定亲自会一会这本书,它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
其实故事梗概也很简单,译者已经在最后贴心地帮我们整理好了。本着不重复造轮子的原则,我就偷懒一下,直接引用。小说中,主角斯特里克兰的经历主要分三个阶段:
在伦敦:他是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一夜之间突然抛弃一切,远走他乡,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后来人们才知道,他是去那里画画。
在巴黎:他在巴黎穷困潦倒,吃尽苦头,他勾引朋友的妻子,导致她自杀,这些都磨炼了他的意志。他对家人、朋友和一心爱他的情人都非常残忍冷酷,对世俗的一切表现得冷嘲热讽、傲慢不屑,但他对艺术有着一种本能的、无法抗拒的追求。
在塔希提岛(大溪地):最终,他厌倦了文明世界,来到南太平洋中的一座美丽岛屿,娶妻生子,与世隔绝,终于创作出了改写现代艺术史的不朽之作。但在得了绝症之后,他叮嘱自己的土著妻子一把火烧了他画在房子四壁上的壁画,一件杰作就这样化为乌有……
看到没有,即使你一字一句地读完原文,你还是闹不明白这和“月亮与六便士”有什么关系。好在贴心的译者再次道出了原委:
一九一五年,毛姆(本书作者)的长篇小说《人性的枷锁》发表,八月十二日,英国《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刊发了一篇书评,称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菲利普·凯里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毛姆喜欢这个说法,所以才有了一九一九年出版的《月亮与六便士》这一书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艺术与生活的冲突、自然与社会的反差,正是这样的主题,使这部小说一出版就在欧美引起了轰动,成为当时的畅销书。
好了,谜题答案已经揭晓,我以后也可以学着引用这个故事故作高深了,按理这篇文章也该结束了。但看完整个故事,总有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在心里徘徊——好的小说总是这样,它不像实用书籍总是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酸甜苦辣一股脑倒过来,让你半天咂摸不过味来。
在这千头万绪里,我个人感触最多的就是社会对人的异化,也就是说,各种社会规则不断地在蚕食人的天性,让人们唯唯诺诺,甘于按照社会设定的道路过完这一生。
最明显的就是斯特里克兰,本书的主角(据说创作原型是大画家高更),正如上述故事梗概所说,突然放弃了证券经纪人的工作,抛弃了漂亮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带着一点点钱只身去了巴黎画画。
把自己看到的东西画出来, 这就是他追寻的“月亮”。为什么要抛妻弃子,边工作边画不可以吗?
答案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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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出走时,他已经四十岁了。年少时,他也曾拿着画笔追梦,但受到的是社会对他的嘲笑。年轻的他可能疑虑、彷徨,随着社会的洪流踏入的职场,娶妻生子,应酬各种无聊的宴请。但很明显地,他始终觉得不自在,好像在一场大型戏剧里进行例行表演——
最后,大家都到齐了,只等宣布晚宴开始,我一边和一位要我“接待”的女人聊天,一边琢磨——文明人践行一种奇怪的才智:他们把短暂的生命,浪费在烦琐的事务上。就说今天这种宴会,真是让人感到诧异,为什么女主人要请这些人来,为什么这些人也不嫌麻烦,接受邀请。来了十个人。他们相见冷淡,分手释然。当然,这纯粹是社交义务。斯特里克兰夫妇“欠下”了许多晚餐,对这些人,他们本来毫无兴趣,但还是不得不回请;这些人就来了。为什么要这样?是为了避免用餐的单调?为了让仆人休息半天?不,因为他们没有理由谢绝,因为他们“欠下”了一顿晚餐。
而我们的主角——斯特里克兰,尽管已经非常努力了,但总觉得格格不入:不仅自己觉着别扭,别人也很费力:
我感觉,宴会接近尾声时,坐在他两边的女客人脸色有些疲倦。她们肯定觉得很难对话。有一两次,斯特里克兰夫人略显焦虑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很明显,他不会社交,但这也不是人人都该会的;甚至,他没什么怪癖,能让他超凡脱俗;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枯燥乏味的普通人。一个人,你可以欣赏他的品性,却不必和他在一起。他几乎等于零。他可能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社会成员,一位好丈夫好父亲,一个诚实的经纪人;但是,在他身上,你根本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你看看,作为一个后来的天才画家,当时在别人眼中只是一个“枯燥乏味的普通人”,尽管他已经非常努力地去适应社会规则了,尽管他或多或少地已经取得了世俗意义的成功。原因是什么呢?社会规则!
有些人看起来虚幻,因为他们是社会有机体中的成员,他们生活在其中,并且依赖它而生活。他们犹如人体的细胞,必不可少,但是,只要他们健康活着,就会被吞噬进一个巨大的整体。斯特里克兰,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产家庭:一个是善良、殷勤的妻子,有着结交文学圈名人的小嗜好;一个是沉闷、无趣的丈夫,在仁慈上帝安排的生活中恪尽职守;再就是,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比这更平凡的了。我真不知道,有什么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普通的一生。正如毛姆所说:“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
而斯特里克兰突然被他年少时看到的“月亮”惊醒了,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可以将心中所想画出来的方法,其他一切都无所谓。他无所谓居住环境,就住在一个小破旅馆里,没有舒适的椅子,也没有宽敞明亮的画室。他无所谓饥寒,只有有点吃的有睡的地方就行,最重要的就是要画笔和颜料。甚至他无所谓女人,肉欲对他而言只是多余的干扰,对于斯特洛夫夫人献祭的“爱情”他说道: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女人是我取乐的工具;我没耐心让她们当我的什么助手、搭档、伴侣。”
最终,斯特里克兰来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岛,一个社会规则还没有布下天罗地网的小岛,专心开始了创作。他娶土著为妻,他择良地建房,目的就是让他更加安心地创作,这些都不过是他创作的“工具”,所谓家人也只是他绘画的模特。至于创作出来的作品,于他而言,创作出来就结束了,根本就不在乎有没有人买。所以他说“画完了 ,对我就没有用处了”,然后就把画随便送人。即使临终前最好的作品,也嘱咐他的土著妻子一把火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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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高更最后名画: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回顾斯特里克兰的一生,是埋下画画种子——遵守社会规则——打破社会规则——完成“追月”目标的一生,求仁得仁,得到了自己的解脱和幸福。
那么,社会的异化是不是只在斯特里克兰一个人的身上体现。我认为这种异化是表现在每个人身上的。我们从小说的几个典型人物身上一个一个来看:
斯特洛夫,全书最可怜的可怜人,他是一个画作平庸但不愁销路的画家,他是第一个发现斯特里克兰画作价值的天才伯乐,他是无微不至、全身心帮助斯特里克兰克服病魔的朋友,最终妻子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即使斯特洛夫选择原谅,但布兰奇宁愿自杀,最终他只得抱着被毁的人生,回到老家。
不得不承认,我们都希望有这样一位朋友,他是那么热情、真诚。我觉得每个人都希望得到这样的欢迎:
我没告诉斯特洛夫,我要来巴黎。当我按响他画室的门铃,开门的正是他,一时居然没认出我来。
随即,他惊喜地大叫起来,连忙拉我进屋。受到这么热情地欢迎,真是让人高兴。
“你还记得吗?”他对她说,“我经常和你谈起他。”接着他又对我说:“干吗不告诉我你来了?你来巴黎多久了?打算待多久?为什么不早来一小时,咱们就可以共进晚餐?”
他劈头盖脸,问了一大堆。让我坐在一把椅子上,不停地拍打我,好像我是靠垫似的。给我拿这拿那,又是抽雪茄,又是吃蛋糕,又是喝红酒,一刻也不消停。家里没有威士忌,他的心都要碎了;要为我煮咖啡,想方设法来招待我,笑得合不拢嘴,每个毛孔都汗涔涔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了生存唯唯诺诺,周边人等对他予取予求,说白了就是社会的不认同,让他不计代价地去追求认同,同时非常可怜还对有才华却未受认同的斯特里克兰心有戚戚。
尽管真相残酷,他却依然用幻想的目光凝望着自己的意大利:浪漫的侠盗,美丽的废墟。他画的是他的理想,尽管贫乏、平庸、陈旧,但终究是理想;这就赋予了他一种独特的魅力。
正因如此,德克·斯特洛夫于我,并非像对他人那样,只是一个被嘲弄的对象。他的一些同行,毫不掩饰对他作品的蔑视,但他很会赚钱,他们花起他的钱来,简直毫不犹豫。他出手大方;那些手头紧的,一面嘲笑他天真,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编造的不幸故事,一面又厚颜无耻地伸手向他借钱。
他很重感情,但是,在他容易被打动的感情里面,包含着某种愚蠢,让你接受了他的好意,却没有一丝感激之情。从他那里借钱,就像从小孩子手里抢东西,你看不起他,因为他太好欺负了。
就是这样屈从于社会规则的他,被同样屈从社会规则的妻子所抛弃,最终只能回归荷兰老家,重新建立社会关系。
我们再来看布兰奇,也就是斯特洛夫的夫人。之前与富二代恋爱怀孕被抛弃,为斯特洛夫所救。按照“以身相许”的社会规则嫁给了斯特洛夫。尽管她努力“劝说”自己去欣赏斯特洛夫,但很明显她失败了。她无法认可斯特洛夫的唯唯诺诺、对嘲笑的笑脸相迎,所以一遇到“野性”的、不在乎他人的看法的斯特里克兰,就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被沦陷,酿成最后自杀的悲剧。
还有一个作者穿插进来的人物,和故事主线没有关系的亚伯拉罕医生。他毕业名校,天赋异禀,前程远大,因为一次偶然的旅行,在亚历山大港找到归属,无视社会规则直接将余生交付在那里,找到了自己幸福。
当他前往地中海度假时,他一心想的是回到伦敦,去圣托马斯医院上任。一天早上,当他乘坐的轮船抵达亚历山大港,从甲板上,他看着眼前这座阳光闪耀的城市和码头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他看着长袍破旧的当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吵吵嚷嚷的希腊人、意大利人,戴着塔布什帽神情庄重的土耳其人,还有阳光、蓝天;突然间,他心动了。他说不清楚。就像晴天霹雳,他说,但又感觉不恰当,所以改口说,如同天启。就好像他的心被什么揪住了,突然之间满心欢喜,一种美妙的自由感。他感觉就像回到了家里,一下子打定主意,此生就在亚历山大港生活了。离开轮船没有多大困难,二十四小时以后,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岸了。
对此作者有一段精彩的评论:
我很怀疑,亚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践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那么,社会规则又是怎么样影响我们的呢?作者又有一段精辟的表述,让人不得不佩服他手术刀式的观察与表达:
良心,是心灵的守门人,社会要向前发展,就必然要制订一套规矩礼仪。它是我们心中的警察,它就在那儿,监视着我们,不能违反。它是自我中心的间谍。人们想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欲望如此强烈,害怕别人指责自己的恐惧如此剧烈,结果适得其反,引狼入室;而它就在那里监视,高度警惕,保卫着主人的利益,一旦这个人有了半点儿脱离集体的想法,马上就会受到它的斥责。它逼迫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把每个人,牢牢系于整体之上。而人,总会说服自己,相信某种集体利益大于个人,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将自己放在荣誉的宝座上。正如弄臣奉迎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最后,他也为自己有着敏锐的良心而倍感骄傲。
于是,对那些违背良心的人,他会觉得,可以任由责骂,因为,他已是集体的一员,他很清楚,已经没有什么能反对他了。当我看到,斯特里克兰对良心的谴责无动于衷,我就像碰见了一个可怖的怪物,吓得毛骨悚然,只能仓皇退缩。
正是这样的规则,让我们压制自己内心,在安全的大旗下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但这也不代表我们都要不顾一切地去追寻自己的“月亮”,可以要在瞄准“月亮”的时候,和“六便士”和谐相处。
这就有点像冥想——你在各种私心杂念中坐稳一个观察者的位置,不断引导意念跟随真正的自己。如果说本书有一个将这个关系处理得比较好任务,那就是本书的叙述者——“我”。
“我”是一个作家,是一个20出头的青年才俊。“我”知悉社会规则,按照社会规则参加各种聚会,结识各色人等。同时,“我”又特立独行,对斯特里克兰的叛逆进行了社会规则要求的指责后,又充分地给予了理解和同情。“我”请饥饿的斯特里克兰吃饭,“我”和斯特洛夫一起帮助生病的斯特里克兰,“我”拒绝了斯特里克兰借钱的无理要求,“我”真正理解了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塑造了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总之,“我”充分理解社会规则,与社会规则相处,但又超脱于社会规则,保存自己的独立意识,在社会规则下追寻自己作为作家的“月亮”,而且很明显,从这本书的流行来看,“我”取得了成功。
总结一下,“月亮”和“六便士”绝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矛盾,它取决于你如何在社会规则下协调权衡,而不是一味让步压制,或者不管不顾地反抗爆发。我们生活中绝大多数还是在社会规则下生存,所以还是提醒自己多注重前者吧。
最后用两段“我”与斯特里克兰的对话来结束本篇文章吧。
但是,这里真有一个不在乎别人看法的人,传统对他无可奈何。他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
我还记得,我对他说:“你看,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地球就不转了。”
“真是蠢话。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大多数人,平平淡淡,知足常乐。”
“有一句格言,你肯定不相信:凡人一举一动,必是社会准则。”
“没听过,纯粹瞎扯。”
“嗯,这是康德说的。”
“随你,反正是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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