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的时候,我想了很多事。
游泳结束,只记得一件事。
当我踏入日照这座城市,我开始想起这个男生。这是我除了小学长之外,喜欢的第一个男生。当时刚入学,校科协,学生会,团委纷纷纳新,我觉得科协这个听起来很新鲜(主要对当年丢下的理科念念不忘),于是报名面试。面试结果当然是意料之中,我感觉自己天生就是新东方、疯狂英语、华为的料,不但自己能叨叨,而且洗脑功夫一流,整日像打了鸡血一样上演着励志小电影。
刘畅就坐在我身旁。他长得好高,五官非常道明寺,可却有些胆怯。我一边在旁边鼓励他,一边帮他理清思路,顺便问了年龄、籍贯、星座之类的。他告诉我,他的家在日照。
我孤陋寡闻,说啊,日照?日照多久呢?
现在想起来真是笨透了。可那又如何,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呗,正好借着丢人的劲儿激励自己多多学习。
刘畅告诉我,它是第一缕阳光照到的地方,所以叫做日照。
后来他自然是面试过了,凭着颜值。
就凭他磕磕巴巴的几句话,又怎可能说出来什么印象深刻的话呢?
我们一起共事,也是有趣。他的室友是东北人,也是他的小尾巴,所以有活动经常一起。
刘畅的手很修长。我在第一次见他就注意到。
我可能有恋手癖,这缘于我自己的手指太粗太短太多褶皱,而他的手十分修长,指甲剪的非常圆满,一点毛刺儿都不见。我缠着他问了几次,你到底是不是练过钢琴,他说没有。
好吧,老天爷赏饭,可惜他不吃。
就因为这双手,我喜欢上了这个人。
一定觉得可笑吧,可我至今不这么认为。
喜欢一个人,总要图些什么。要么有钱,要么有趣,要么体贴,要么宠溺,要么赏心悦目,要么多才多艺。所以后来有男生喜欢我的理由是我有才,我不理解,他们说以后可以教育孩子吖!英语,语文,绘画,音乐,烹饪,刺绣,等等。他们觉得这种熏陶很重要。
好像……是有点道理。
接着说刘畅,我喜欢他,是因为那双修长的手指,看着就像乾坤大挪移到我的手上来,那样我该多美呀。不过就算挪不过来,看着也是让人开心的。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把他约到图书馆前的音乐喷泉,那么冷的天,刚刚结束的喷泉让我们更加颤抖。他说咋跑这么老远。
若是现在的我,一定会说,我有话对你说。
可当时一根筋,直接说出“我喜欢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磕磕巴巴地说,可是,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啊。
我还非常理直气壮地说,你有女朋友是你的事,我喜欢你是我的事。
他说,那咋办呢?你是啥意思啊?
我说,没意思啊,回宿舍吧,冻死我了。
我心里是真的没想别的,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喜欢他而已。那个年代,我从心底考虑过结果的事。只是觉得,说完了就完事了呗。
回去的路上,刘畅一直默默不语。
后来,他每次见到我目光躲躲闪闪,不和我说话,甚至故意把我当做空气。
白羊座的女生,最看不上这样的男人。
至少我是这样,觉得这男人懦弱、窝囊。
有什么大不了的啊!多大个事啊!
我这驴脾气一上来,真是八匹马都拉不回。从此见到他,下巴抬得高高的,眼睛恨不得翻出二里地。
这点非常不好。看不上就不理他了呗,干嘛故意做给人看呢?他不大度,我何必更小气?
真是一点必要都没有。
可我是白羊座吖,非爱即恨。
他的室友眯着眼睛,望着我们,心想怎么了这是,之前好好的,怎么就翻脸了呢?
再后来,刘畅退出科协。这令我更加鄙视他。
从那时起,即便他有着最修长的手指,我也没再喜欢过他。
有趣的是,他室友反而喜欢了我。
毕业后大约4、5年,我去北京出差。他得知后联系我,一定请我吃饭,看了京韵大鼓表演。
其实那次,我反而羞涩了。他回忆起当年,刘畅回到宿舍说起此事,他反而觉得我是个有勇气、有个性的女孩。可是当年他也羞涩。
这么多年后,终于说出这样的话,反而觉得都释然了。
男性里面,我曾最爱的是夏。
他和我一样,都是白羊座,生日仅仅差一天。
当然,他比我大。
他有与生俱来的幽默感,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他有着极强的自尊,心气极高,反应极快,特别是辩论赛,真是他的特长。
可他最爱做的,就是整天往死了损我,把我气哭再来哄我。可他不允许别人损我,否则真是拿出玩命的架势。
我们不在同一学校,只有在社团活动时才能遇见。他比我毕业早,他走的那一年,几乎每一场饭局都带着我。他身边的人,特别是女生都往死了嫉妒我,以为我是他女友。
可那怎么可能?男女朋友是玷污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之间的,是超过男女的爱,我们曾认为,我们的身上都有着对方的一部分灵魂,就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着对方。
他是第一个对我说“我爱你”的男生。我开心死了,接着笑盈盈地对他说“我也爱你”。
啥是“我爱你”呢?
就是一起吃老碗鱼。他吃五碗米饭,我吃三碗,我撑得要吐,只好认输买单(老碗鱼28块,米饭2块管够,还有两瓶汉斯小木屋)。
就是我想喝星巴客,又搞不清楚如何点单,又没钱,只好隔着玻璃看着别人喝。夏说,你看他们喝的多恶心啊,跟吐的一样。一边说一边做出吐的样子,我乐得哈哈大笑,再不觉得喝不到星巴克是一件烦恼的事。
就是两个人在回民街,花3块5买了一块黄桂柿饼,他送到我嘴旁,喂我吃了一口,然后毫不嫌弃接着我的吃。那一瞬间我动心了。而下一秒,我们又成为全世界最好的朋友。
夏对我做的,符合一个男朋友对女朋友的最高标准。他说你以后一定要找和我一样高的(1.83米),一定不能找G那样娘了吧唧的,也不要找Andy那种心机太重的,也不要找H那种唧唧歪歪的。Q不错,可是太矮了,那方面不能满足你(真是亲人啊,能说出这种话)。
后来夏去了美国,他是西北大学的大红人,是罗斯福校友会的某某某,他创办了自己吃喝玩乐的公众号,前几天还邀请我做嘉宾做一期成都专访,可那时候忙着医院就忘记回应…
不论如何,他身上的洒脱,是我最最欣赏的。
说了半天,这才是我鄙视刘畅的地方。
一个彻头彻尾的小男人。
记得某某曾对我表白,我是真不喜欢他啊,可我还是说,谢谢你喜欢我吖,可是我不喜欢你,我们做好朋友好不好呢?
又说多了。
所以当我踏上这片土地,当我刷身份证出站时,我在想,这也是他走过的路吧。
我没有选择打车,而是做了K1,沿着这座小城的主干线一直走啊走,就仿佛走过他的青春。
希望刘畅已经变成一个大男人,愿一切顺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