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牧说“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在他眼中,霜重色愈红的枫叶是比春花还美的,于是枫叶迷惑了他的眼,也迷惑了世人的眼,因此栖霞山上游人如织、络绎不绝。
而我却不以为然,我爱的恐怕是这满城凋零的梧桐叶了。童稚时读了《东方明珠》,使我爱上了上海这样的摩登大都市,而去了上海之后,才恍然发现这个城市人这么满,天却那么空,甚至让我极端地觉得这类似于传说中的蛮荒之地了吧。因为它是钢筋水泥堆砌起来的逼塞拥挤的“城市森林”,着实是太现代化了,以至于难以品出它的韵味与灵气。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遍布梧桐的南京城了。
对于南京,我本没有那么多的喜欢,只把它想作一个普通的省会城市罢了。在未曾会面时,于我心中,它和上海的现代化应该也不分伯仲。可是只一次途径南京,全城梧桐正盛,仅这一次邂逅,就让我爱上了它,着实是爱的深沉,我想一见钟情也概莫如此了吧。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可能就比较奇葩了,因为我是“因为一种树,而爱上一座城”。梧桐是南京的“市树”,顶着这样一份荣耀它们长得恣意妄为,满目梧桐的我纯纯地想:南京人可真是心齐如一,从未见过有哪个城市的人这么痴迷一样东西,便将它遍布全城的,而南京人恰好是个例外。但我也很欣赏他们这么有所主张的作为,因为梧桐不仅美化了整个南京城,而且还为这个城市撑起了一把遮天蔽日的保护伞。在这样的城市生活,简直就是活在一个天然氧吧里,心里总是充溢着愉悦。
因为觊觎这座城市的美,所以我伺机来到了这里。初心只是来打个暑假工,但我总预感在等我的不仅是一座城,还有城里的一个人。后来,我就爱上了这个城里的人,也爱上了牵着他的手和他走在南京的梧桐树下,一起嬉戏打闹的美好时光。那时候的时空里,貌似一直在冒着粉色的泡泡,浪漫而温馨。他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带我游历南京的名胜古迹、大街小巷,但总觉得走到哪里都删除不了梧桐的身影,它作为我们欣然接受的“第三者”默默地参与了我们的爱情,那般好的光影我们忘不了,相信梧桐也忘不了。
他说:“我爱的你,很简单,但是你爱的梧桐却不简单。”从爱人的嘴里,我才知道,原来满城的梧桐皆是孙中山先生为他的爱妻宋庆龄所植,因为你喜欢,所以我让全城都变成你喜欢的样子。未曾想,那个在政界叱咤风云的总理,私下里却有如此的万般柔情,而这满城婆娑的梧桐原来最基础的职能只为煊赫着他俩的爱情,以至于全南京的基础设施建设都要为其让道。这着实是感动到我了,也震撼到我了,于是假装抬头看了看梧桐,牵着男友的手转了个半圈就撞进了他的怀里,紧紧环绕着他的腰怎么也不愿撒手了。
现如今,我走在晓庄的校园里,一片梧桐叶落,它悠悠扬扬,像荡着小船游划于微冷的气流中,飘来荡去,怎么也不肯快速着陆,我情不自禁伸手将它接予下来。只见它尖尖的角儿疏散地张着,极力地诠释着自然界的对称美,又见枯黄的表皮已经褶皱萎缩,像极了老去的奶奶脸上长满了的皱纹:粗细长短,参差不齐,我见犹怜。又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来,轻轻抚摸它的脸,只觉沟壑丛生、连绵起伏,又像在抚摩那个绣了一辈子地球的爷爷的手:掌心布满老茧,手面糙如麻布,脉络清晰,条纹又根根分明,且触感极差,只觉得剌得我手疼。放在鼻尖闻一闻,又嗅得那气若游丝的木味,干干的,宛若乡下那枯槁了的葡萄藤蔓;又晦涩如板蓝根,细品又觉苦中点缀了些微难以捕捉的香甜。
一阵顽皮的风来,于是无垠的大地便成了梧桐的舞台。席卷了地上的枯叶,又牵连着树上的或黄或尚带血色的叶子,一股脑儿地在地表或以上的空中肆无忌惮地舞着,心情—得意忘形,舞姿—随心所欲,也算得上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蹦迪了吧。等它们闹腾够了,就各自择一块好地,亲吻着自己的影子落了下来,这时它们又静了,仿若方才那凌乱不堪的舞蹈是不属于它们的似的。这不,一个个又安娴地就像是待嫁闺中的小姐,只恪尽职守地坐着绣花,再也不敢有大的作为了,真是看笑我了。
“梧桐叶落相思起,扶摇直上念卿归。”视野所及处,见得两片梧桐叶折叠横卧在柔软的草地上,耳鬓厮磨,缠绵悱恻,只觉得爱意充盈。于是拿起手中的枯蝶,在嘴巴上小心而久久地亲吻了一下,又轻轻地夹进书中,拥抱在怀里,笑意吟吟地走入梧桐雨中,再也不觉凄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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