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
高中的时候,连上厕所都会拉着一个人和我一起。后来,很多经历让我明白,很多事情只适合一个人,别人参与不得。
读书,写字,跑步,运动,旅行。
我在很久以前听过一句话,“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这句话说的很对。
我一直渴望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会有一个人一直陪着我,和我一起长大的那种,我们可以见证彼此的一切糟糕,一切优秀。我不否认在我过往的近二十年里出现过这样的人,但不幸的是,我把她们都弄丢了。
那段日子或长或短,我也感谢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些人,那些时光教会了我很多。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最温暖的不是被窝,也不是母亲那。
是文字。我总觉得它会给我带来一种力量。
大概是从14年开始的时候,每年年尾我都会给自己写一封信,整整齐齐的写好,标好日期。
我的思想,知识,心情,对待事物的看法一直在变化着。
我会买很多白色信纸,原木色信封。遇到一个特殊或者很平凡的日子,坐在桌前,铺好信纸,拿出最钟意的笔,安静的写完一封信,或长或短,或喜悦或悲伤,折好放入信封,用带花的手工胶卷或是普通胶水粘好。
给我的朋友或是放进我的纸盒箱里。
家里的信件已塞满了一整箱,粉色的,原木色的,纯白,奶白,各式各样。
有时候打开我都觉得自己像一个亿万富翁,那些都是我的财富。
我曾经做过一件让自己都很感动的事情。上学的时候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写了整整十四张纸的信放入信封里,那个信封饱含了我当时所有的情感,沉甸极了。我把它粘好送给我当时喜欢的男孩子。事后,我问他是否感动,他倒觉得无足轻重。
那十四张纸承载着太多东西了。后来,我把他拿回来了,继续放进我的纸箱里。实际上,信里我并未过多提及对他的情感,好像我把一切都写得淡淡的。
再后来,我也不常给他写信了。
我开始害怕他会觉得我矫情。
我曾经和一个人约定好以后的日子要经常出去旅游,去拍很多照片。我们憧憬过很多,不过可惜的是他离开了,我也终于熬过那段昏天黑地的日子。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不要相信一个人的承诺,“承诺”这个词太美了,也太虚无了。
现在我倒也习惯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去任何地方。
夏天的话,会选择在太阳快要落山,还有些许微风的时候。穿酒红色的连衣裙,佩戴简单的耳饰和项链,涂好鲜艳的指甲油,穿平底凉鞋。挎好白色的棉麻帆布包,里面装些小玩意儿。
冬天的话,上午八九点钟的样子刚刚好。裹紧宽大暖和的白色羽绒服,系好大红的针织围巾,抹上淡淡橘色的口红,穿好黑色锃亮的马丁靴。把零钱,钥匙,手机,纸巾都放进我毛茸茸的小单肩包里。冬天的马路上是朦胧的,我总觉得它没有那么清晰,脚踩着积雪发出吱呀声,一点点红色或者绿色出现在白茫茫的雪上,都显得煞是好看。
每个人都会以自己的方式保留自己认为需要铭记珍惜的美。文字,录像,图画,相片雕刻等各种方式。愿意记录的人大抵都是可爱的,我们应该那样。
对我来说写信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潜意识里,觉得写文字的男生都十分可爱,会希望成为他笔下可人的姑娘。希望以后会出现一个人会让我忍不住经常提笔,与我互诉衷肠,真心以待。那一天可能还需要我等很久,但我知道那个人一定在。
只是随意敲下这些文字。最近活得还比较充实,希望你们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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