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杜痕远
1
冯程第一次见到林歌,是在2008年的8月。
她在小镇的西面新开了一家店,贩卖字画,与其他店不同的是,林歌店里的字画都是她自己写的,她写完后便挂在墙上,任客人参观鉴赏,不买也没关系。
这天晚上,冯程来到店里,林歌正在店里写着一首诗,她并未注意到他:
伤高怀远几时穷。无物似情浓。离愁正引千丝乱,更东陌、飞絮濛濛。
嘶骑渐遥,征尘不断,何处认郎踪。
冯程看得失了神,不小心碰翻了她旁边的凳子,她方才发现了他,惊讶间不小心将笔头触在了宣纸上,成了一个黑黑的点。像是一个黑洞。
冯程有些不好意思了,忙着赔不是,这幅字我买了吧,他对林歌说。他看见她对他轻轻地笑了,笑得他心里像是有潮水荡起来。
他很久没有见过字写得好的女人了,而且是长得如此好看的女人,她俯下身子写字的时候,冯程看见她白皙的胸脯。他的心像是要跳出来似的。他急忙猛吸了一口烟,等心情平复后,忙对她说,你的字有王羲之的味道,有人跟你说过吗?
她笑着点头,眉眼清雅。
2
此后的日子,冯程常来店子里看林歌写字,攀谈间逐渐熟络,得知她是刚来小镇的外地人,为了谋生,租了这间小店卖字,小店位置偏僻,并不引人注目,但是前来的客人依旧络绎不绝。
她开始习惯叫她程哥,任由他在店里一坐就是一天。她与他聊书法的学问。她说自幼跟着父亲练习书法,最擅长的便是行书。她说这话的时候,穿着薄薄的长裙,衣襟微微敞开着,声音魅惑得像是一只妖。
再过了一些日子,冯程终于忍不住了,他对林歌说,要不你跟着我吧。我有足够的钱养你。听到这话的林歌站在店里有些惊愕,却很自然地笑了,拂袖在宣纸的右侧盖了篆刻的章。
她相信了他,她说那你得对我很好才是。
冯程喜欢一切神秘的女人,她们来历不明,身份不清,像是黑夜里凭空生出来似的,像是从画中走出的女子,正如林歌,他却像是上了毒瘾一般迷恋她。
带林歌回家的那天,已是凌晨两点,他却要她给他写字。林歌便打开灯,在桌子上铺开宣纸,开始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她的笔锋果然有着王羲之的韵味,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
她的身子光洁得像是上了釉的瓷器,在灯光下妖娆至极。冯程把手放在她的胸前,手心包裹着她粉色的乳头,像是果实的核。他亲吻她的背,感到嘴唇一丝凉意,他的身体轻轻摇摆,她的字便写得更加苍劲有力。
她用的是红色的墨,在灯光下鲜红的像是血,那些字在纸上像是开到荼靡的花,燃尽一世繁华。他紧紧地抱着她的身体,起伏到云霄,然后像是遇火般迸发。此时,她刚好写完最后一个字。他一点点地亲吻她的背脊,她的皮肤薄凉,她不说话,只有轻轻的呻吟,魅惑至极。
她说我爱你,冯程。
3
有时冯程问林歌,你父亲为什么会教你练习书法呢?现在会写书法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女人。
他是业余书法爱好者,对字有着专业的鉴赏能力,他问她,你的字分明像是王羲之附身所写下似的。一个女人,怎会有如此禀赋。
林歌妩媚地笑笑,在家里展示她的作品,她将那些字一张张挂在客厅的墙上,墨的味道扑鼻而来,很多很多的字,看得他像是坠入一场烟火,那么多字,他却唯独只喜欢她写的那篇《兰亭序》,颜色红得让人触目惊心,却又痛快至极。冯程忍不住连连叫好,他将她拥入怀里,他觉得林歌是上帝赐予他的女人。他爱写字的女人。
很久以后,冯程都觉得,认识林歌,似是一场幻觉。他待她极好,是不想让她离开的,他去公司上班,整天都想着她写字的样子,妩媚动人。每个夜晚与她做爱,她的身体痴绵得像雾,月亮都沉了进去。
他将她养着,像是养着一只猫,只要她写字,一幅幅写完后挂在墙上,日积月累,便挂满了整个屋子,贴得满屋都是,他们索性躺在字画上做爱,他将她的身子压在红色的那副兰亭序上,她的头发打在他裸露的手臂上,有轻微的疼。
却不知为何,他常常做噩梦,梦见一场杀戮,死的是一个男人,他有英俊的脸,细长眉眼。醒来时,才发现是林歌轻轻靠在他的胸前,他亲吻她的头发。
4
那一年冬,冯程的公司效益逐渐亏损,生意上遭遇挫折,甚或面临倒闭。
他颇显无奈,回家后叹气连连,也不与她做爱,只要林歌在他面前裸着身子写字,他看她饱满的乳房挺着,纤细的小腿,一双手白皙如葱,长发如海藻,性感撩人。
林歌问他,方知他的公司出了状况,急需钱,那个晚上,林歌在屋子里写了一夜的字,第二天一早,她把红色的兰亭序递给冯程。她说,你把这幅字拿去换钱吧。
他起初不舍,因为他知道这幅字画确是世间难寻,而林歌实在要他拿去换钱,最后冯程倒也索性答应了下来。他说,那也好,等以后公司重新运作开了,再给你赎回来。他说着这话,看见她脸上点头微笑。
他未曾想到这幅字如此值钱,卖了整整五十万,他是急需钱,才急于以此价出手,否则即使一百万他也不卖的。
那天晚上,林歌躺在冯程身上,轻轻问他,你待我如此好,是想跟我生活一辈子吗?是吗?她吐出一口烟,两只腿缠在他身上,像是白蛇。
他便翻身起来将她压在床上,情欲轻轻地荡起来,像是年少玩过的秋千,直到云端的高处。
他说林歌,我只爱你,只你一人。
回头看见墙上的字,那句“固知一死生为虚诞……”她又写了一篇兰亭序,是黑色的,因此远没有红色的那幅好看。
5
从那以后,林歌再也不会写字了。她像是丧失了写的能力,化成了烟火味的女人,她开始学会做饭,打扫清洁,买菜。伺候冯程。却从来不再写字。
她不过告诉他为什么,他知道她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她所希翼的幸福,最终是想和他平淡生活下去。
冯程因此变得伤感,他将那些字全部收了起来,装在箱子里,她在箱子里发现她装满瓶子的红墨水,异常的鲜红。他定了定神,将箱子盖上。
整整的一年,他的公司却出奇地效益攀升,逐渐发展壮大,冬天再来的时候,林歌告诉冯程,自己怀了孕。他将要当父亲了。
她的身体因此变得臃肿,成了更为普通的妇人,她的才华全被隐藏起来,像是突然从她身上消失。
可是林歌未曾想到,那年冬天的晚上,冯程在酒吧遇见晚茶,是朋友带来的女人,她喝酒的时候抽烟,一脸的野性,像是猫。生意场上的朋友,介绍美女相识无非是不可告人的原因,这次合作于对方十分重要,朋友了解了冯程的喜好,索性找来这样的女子,写得一手好字,且烟视媚行。
他喝醉了酒,迷糊中带晚茶回家,在屋子里昏暗的灯光下,他剥光她的衣服,她赤裸着身子的样子像极了当初的林歌,他铺开宣纸让她写字,然后他亲吻她的背脊。
突然地,看到林歌的脸,在灯光里白得像是盛开的莲花。
林歌一脸镇静地看着他,她的眼睛里恨意像火苗燃烧,直烧到他瞳孔里去。
6
林歌终于想起那个叫峰的男人。在很多年前的南方城市,他遇见男人峰。
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那个下午,林歌写了一副字,是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在书画市场,有人过来评论,他说这字真是你写的?说这话的是峰,他很英俊,眼神深邃。
他说,关于《兰亭序》,世间流传着形形色色的趣闻逸事。据说当时王羲之写完之后,对自己这件作品非常满意,曾重写几篇,都达不到这种境界,于是就把它作为传家至宝留给子孙。
他与她同样痴迷书法,熟悉之后,才知道,峰是专做字画生意的商人,他找到林歌,告诉她,你想成名吗?你再给我写一副兰亭序,一定要比这幅还好。
那时林歌已爱上眼前的男人,那是林歌第一次爱上男人,男人说这话的时候,在林歌的简陋出租屋里,他躺在她身上,嘴里含着她小小的乳头,她兴奋地像是要叫出来。
她第一次感到情欲翻滚的力量,火热的能量从体内喷涌而出。她说好,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紧紧地抱紧我。从那一个晚上起,林歌便心心念念爱上峰,愿意跟他走南闯北。
可是峰不过是一个商人,商人都是要讲利润的,她利用林歌的画,赚了钱,跟别的女人厮混。
林歌在一个凛冽的冬夜,在与峰做爱的时候,将枕头下的剪刀刺进他的胸口,他血流如注,她找来塑料管,将他的血放进瓶子里,调配出红色的墨水。然后那个晚上,写出了此生最好的一篇红色的《兰亭序》。
她将这幅字带在身边,连夜离开了那座城市。
7
那幅字很快被人发现了其中的秘密,报了案,那天晚上,警察循着线索找到了冯程的住处。
警察撞开门时,发现一个男人躺在客厅的地板上,那是冯程,身边是被林歌砍得血肉模糊的晚茶,女人的血似乎已经流干。而林歌却诡异的笑着,她用毛笔蘸着女人的血开始写着那篇《兰亭序》。
林歌知道那是她这一生最后的一篇《兰亭序》。
她对冯程说,这是送给你的,你看我这么爱你,这么爱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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