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关灯后听书了。
昨晚随意打开一个,讲的是两个男孩子从襁褓时一起长大的故事。叫“追风筝的孩子”。
那个兔唇的孩子,哈桑,对“我”无比的热爱和忠心。“我”学会的第一字是“爸爸”。他学会的第一个字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我是一个“孤魂野鬼”——我最想赢得的就是爸爸对我的爱——我无意中听到爸爸对哈桑的爸爸说:他身上有一种……要不是我亲眼看到医生把他从我老婆的肚子里拉出来,我不敢相信他就是我儿子”——我知道,我杀死了他至爱的“公主”,她因生我而难产去世。
哈桑总是会回头向我喊:为你,千千万万遍!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12岁那年,那个极有可能赢得爸爸对我的爱风筝比赛里。哈桑为我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
哈桑,一定要追上啊!
哈桑停下奔跑,回头用手卷在嘴巴上,大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后来,哈桑不见了。当“我”找到他时,他身后护着那只蓝色的风筝,面对着三个坏蛋,其中一个,就是为了保护我而被哈桑用弹弓打伤过的人……
为了赢得爸爸的爱,“我”跑开了。
“我”赢得了爸爸的爱,但是失去了灵魂,无法再面对哈桑——那个唯一给了我无条件的爱的人,让我的生命活在爱里的人!
最后两次,关于钱和手表,“我”说是哈桑拿的。哈桑在爸爸面前孱弱却毫不犹豫地承认了。
这是他为“我”最后的两次承担。我离开了。
很久以后,当我接到哈桑爸爸的电话时,他邀请我回家,我听到电话那头哈桑喊“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回去时,哈桑已经去世了。
后面,是我和哈桑儿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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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听的我浑身发抖,每当哈桑喊“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很熟悉那个词——孤魂野鬼,我以前就是这么定义我自己的,最早在什么时候呢?也许就在少年时。
我一直告诉自己,我应该爱爸爸妈妈,他们也应该爱我。这是人生第一步。这是我脑海里“唯一合法”的爱。
后来,无论我觉得我在“爱”谁时,我的闺蜜,我的爱人,我的孩子,我自己,甚至我每每想起来就会哭的奶奶,还有从未谋面的外公,我都会迟疑:这是应该的吗?这是合适的吗?这是要全力以赴的吗?这是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吗?这是可以公开表达的吗?这是……
我想起,在高三时,新合班同学找我补习英语。然后同学们调侃我们是杨过和姑姑时,我对他的厌烦,不知道是他真的那么惹人厌,还是我想告诉其他人什么呢。他写了“为人师表”送我家时,大学期间来看我时在食堂喝酒大哭,我都丝毫没有同情过他,给过一点点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这可以映照出我的内在,我都是这么复制的。
我就像一个表演者,在表演给谁看呢?
你看呀,我并没有爱别人呀!
你看呀,我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呢!
我怎么会如此喜欢我的闺蜜呢!没有呀!
我怎么会如此担心我的家人呢,没有啊……
我怎么会如此在乎自己呢,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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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是不是要加以限制?是不是要掩饰?是不是要有条件?是不是要计算?是不是要被所有人肯定?还要判断对方的主动性,不够标准,我就先放弃。
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潜意识自动选择的。
在一个暗格里可以洗出来彩色的照片。但不是真实的景色。我的世界都是照片。
我感到不安,不静,束缚,不允许,因为我不能热爱。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关回报,就是生命里自然流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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