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而活。
这是右小腿脚踝上的一处纹身,我记得那是上次失恋时去纹的。给我纹身的是一个男纹身师,他当时问我需不需要敷麻药,我问他是不是要另外收费,他说是的,然后我说不用。其实也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只是我想要被痛感刺激一下,而且我觉得应该也不会太痛。
事实证明呢,确实也还好,也许每个人感受不一样,我觉得还可以忍受,只是纹身效果不是太好。我纹的是英文,单词和字母间的空格没有控制好,像是把一个单词变成两个了。总之呢,从那天起,我就是有纹身的人了。
后来认识的朋友和同事也有人会问,甚至有人说是贴的,我觉得有点儿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大家对纹身还是有歧视呢?因为港片里的古惑仔、黑社会、或者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都有纹身吗?所以纹身似乎变成这些不好的形容词的代名词吗?但我们面对任何事情都不应该以偏概全不是吗?
大众熟知的贝克汉姆,上半身几乎纹满了各种纹身,据说有的图案还是叠加的。还有中国的一些男明星,比如苏有朋,他们会把一些佛经的经文纹在身上。还有很多女明星晒出的纹身照片,对她们都有不一样的意义。再说到岳飞将军,他背上的“精忠报国”不也算是纹身吗?难道他们都是“不务正业”的人吗?
生活中被这样冠上“负面影响”的例子比比皆是,穿一件露肩或露背的衣服就是“不自爱”,女孩子异性朋友太多就是“不检点”,甚至前阵子网传所谓“女德班表示女人点外卖是不守妇道”一说,真觉得没必要拿到那么多人面前来说,认同者完全可以遵循自己的想法去做,也不一定找得到“臭味相投”的人,自己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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