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非首发,文责自负
小梅香曾经是红极上海滩一时的“男旦”,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尽是风情。
不少名人大佬,高管权贵们,都对他“趋之若鹜”。
皆言;本以为他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娇娥,可惜了他终归却是个男儿身……
却没人知道,尽管小梅香在戏台上如何娇柔做作,可在他心中,却始终也有一个心爱的女子—张四小姐!
张四小姐是督军家的闺女,虽然生母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姨娘,可却极受督军的喜爱,连带女儿,也自然成了督军大人的“掌上明珠”。
小梅香儿时,母亲曾经在督军府做活,伺候过张四小姐。
二人也因此结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可后来,小梅香的爹爹抽大烟,倾家荡产。
小梅香的娘就以一块大洋的价钱,把他卖给一个瘸腿的教书匠。
小梅香的娘本以为,一块钱不算钱。
她之所以肯卖儿子,一来是因为家里实在困难,根本拿不出给丈夫抽大烟的钱。
人一但沾染了那个“玩意儿”,人成了畜牲。
若今天她拿不出钱,就一定会被丈夫活活打死!
二来,她也真心希望儿子跟着教书匠,将来能混个好前程,脱离这个地狱一样的“泥沼”……
可令小梅香娘亲万万想不到,那读书人畜牲起来,比“大烟鬼”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那教书匠也就看着斯斯文文,好一副圣贤的皮囊。
可实际上,则是一个专门祸害小孩的“死变态”。
小梅香自从到了他的手上,就被不见天日的折磨,直到奄奄一息,染下了脏病……
小梅香其实是戏班班主从乱葬岗捡回来的,那天夜里,戏班赶路,大家伙还都以为活见鬼了!
不过,现在这世道乱,家不成家,国不成国,人和鬼,其实也真没有什么两样……
就这样,老班主看小梅香实在可怜,便把他收为弟子,好歹也算给了他安身立命的地方。
而小梅香也十分争气,靠着清秀的长相,硬是一嗓子,给自己唱出了一方天地。
他本以为,现在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早就恍如隔世了。
小梅香现在无论走到哪里,也堪堪让人称呼一声“梅老板”。
可有一天,当小梅香见到台下熟悉的身影,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女孩—张四小姐。
真心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道理了,哪怕隔着芸芸众生,沧海桑田,我还是会一眼就认出你。
因为我爱你,不仅仅是儿时的痴心妄想,还有昨天的自己和自己那不堪回首的坎坷“来时路”。
经过张四小姐的嘴,小梅香这才知道,自己的爹后来抽大烟抽疯了,竟然逼迫自己老婆在家里接客,伺候男人,给他赚钱抽大烟。
而自己的娘亲,后来也因为偷督军夫人的首饰,被逐出督军府……
慢慢的,小梅香的娘亲岁数大了,再也卖不出钱来。
丈夫就拼命打她,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一天夜里,小梅香的娘亲突然就发了疯,活活把丈夫砍死在了家里。
张四小姐:“你娘不但在腊月初十的那天杀了人,还放了火,整整大半条街,天空都被烧成了白昼一样……”
小梅香和张四小姐。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语言,有着同样不合时宜的洒脱。
小梅香对她而言,就像是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她十分渴望追逐。
二人从小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在一起也顺理成章。
更何况,现在的小梅香好歹也算上海滩最当红的“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五官除了带有男性的刀刻斧凿,还透着一股子女性的柔美。
平日里,小梅香就穿着大褂长衫,带着金丝眼镜,气质儒雅,斯文败类。
一对小男女私下里相好,把海誓山盟都快说尽了。
可小梅香的腰杆子再硬,他终归也比不上督军大人的枪杆子硬。
督军府受宠的女人很多,多到如同天上的繁星一般。
督军大人总觉得,养女儿就是比儿子更加有用。
儿子,只有一个出息的,将来继承自己的位置就好。
可女儿,就“多多益善”。
他可以把她们嫁给不同阶级的人,完美达成自己的利益网络……
张四小姐被督军许给了一个娶过十六房姨太太的大军阀,除了能换枪,换炮,还能让二人结成“攻守同盟”,有效控制时局。
小梅香眼见自己对上督军大人,那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就撺掇张四小姐跟她出逃日本。
可就在二人登船的那一天,督军大人就把张四小姐的亲妈扒光了,吊在码头上,逼迫张四小姐,不得不低头……
最终,张四小姐答应出嫁。
小梅香也被督军府的人敲断了两条腿,再不能登台唱戏。
小梅香永远忘不了那天,他像死狗一样,全身是血,趴在地上,眼睁睁见到爱人被像个麻袋一样,塞进了汽车里。
他救不了自己,也护不住旁人!
小梅香的绝唱是《霸王别姬》,他演虞姬,活色生香。
戏台下的观众们可不管小梅香究竟是被抬上来的还是坐着轮椅被推上来的。
他们都只贪恋他的皮囊,他一颦一笑的风姿,连唱词也记不住几句。
“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小梅香死的时候还有人叫好,大伙还以为他在唱戏,却不想这次,他也想演一回自己。
山穷水尽,走投无路。
这让小梅香仿佛又看见了儿时的自己,生不由他,死也不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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