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医疗|谭医生看保险:深扒重疾险里的各种坑(一)》,扒了重疾险条款里的关于重疾部分的坑,本篇文章,主要扒一趴重疾险里关于轻症条款里的坑。
没有最坑,只有更坑。接着开扒!
重疾险第四坑
轻症分组赔付,或隐性分组埋下理赔陷阱
这个分组,与重疾病种分组,异曲同工。一个组别内发生过一次轻症理赔,该组内所有轻症也就不要指望能赔了。
有的产品将关联性强的轻症放进一组,一个组内的轻症只赔付一种,比如将“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分为一组,这两种轻症只赔一次。这样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多次赔付轻症的风险,因为只要确诊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就很有可能就做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也就是说,两种轻症,只赔付一次。
一箭双雕!精算湿你出来,保险公司给你加鸡腿啦!
那些动不动搞分组多次赔付的保单,条件设置那么苛刻,简直是非人类能超越的极限,你们的良心不会疼吗?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下面是复星联合康乐e生重疾险的轻症赔付,三次赔付,不分组多次赔付。业界良心啊!
重疾险第五坑
轻症病种偷工减料
对于轻症病种,保监会没有统一规定,所以每个保险公司的轻症赔付范围就不一样。但行业内都默认将最常见最高发的轻症纳入赔付范围。
但市场上就有那么一款奇葩,不但把最高发的轻症没有纳入赔付,而且还把纳入赔付的轻症,进行拆分,一拆三,这样,看起来轻症病种没有比别家少,实际上水分很大。
如图:市场上热销的某安福重疾中轻症,本来属于一种轻症疾病,拆分成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这三种。
再来看一下复星联合重疾险的轻症病种:恶性肿瘤相关疾病,全部归为一个病种。
这样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温度的。
看轻症赔付条款,不能简单认为轻症种类越多越好,要分析病种的发病几率。
还是某安福,保障轻症数量看起来也不少,但是把部分高发轻症剔除在外。轻微脑中风、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等高发多发疾病,没有列入轻症赔付范围。而市场上其他产品大多有。
根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保险公司理赔前三名的是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脑中风后遗症。
整个大杂烩捆绑销售,单价加起来比其他同类产品高30-50%也就算了,上一篇扒过的重疾(恶性肿瘤)之间赔付年限5年也有你,还把最高发的三种轻症疾病掐掉俩。瞬间感觉脊背发凉,满满的恶意从条款溢出来。
就算我有绝世的神功,又怎能跳过你的连环坑!
我已经词穷了,你等着,我去翻翻字典,找个词骂骂你!
重疾险第六坑
定义的严格程度不同
各家在轻症病种的数量上,都差不多,毕竟这是个量化的数据,吸引眼球就靠这个了。但对于轻症的定义,保监会没有统一规定,一些保险公司就在里面做文章了。
而这部分,因为有较高的专业性,绝大多数的消费者都会忽略。
以轻症中脑中风后遗症为例,各家保险公司的定义不同。
1、对后遗症的标准,有些产品要求满足一项,就可以赔付;有些要求满足两项以上。那么就有可能发生这种结果,同样的脑中风后遗症,如果患者只满足一项,能否得到赔付,就看买的哪家公司的产品了。
2、对于肢体肌力的标准,有的是2级,有的是3级。
科普一下肌力分级:
分0-5六级。
0级完全测不到肌肉收缩。
1级有肌肉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可以在床上水平移动但不能抵抗重力作用肢体抬不起来。
3级可抬起肢体但不能抵抗外力,
4级可抵抗较弱的外力。
5级正常人的肌力。
通过以上分级标准,不难看出,要求达到2级标准才能以轻症赔付,确实标胶严苛。
3、对于自己生活能力的丧失,有些要求是无法完成六项基本活动的一项,有些要求是两项。
重大疾病定义中所指的“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还是那句话,同样的疾病程度,决定你能否获赔的,或许是你选择了哪家的产品。
专业的事情专业人士来做,如果你还有与保险有关的医学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谭医生的微信公众号:八哥情报局。或者加我的微信号:zt95008,我乐意为您解答。
愿以医学的温度,消融条款的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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