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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世上大部分事物的价值是主观的,体现为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甚至一个人的佳肴,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不一致的地方和一致的地方同样地多。所以除了人类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外,这个世界上没有太多抽象的大众利益,在许多时间地点与场合,有的只是一个一个人组成的个人利益,以及和个人利益相匹配的个人义务与权利。
在过去的思想未成熟时代,有人会动不动搬出大众利益说事,其实那只是一种未经深思熟虑的,用来搪塞或胡弄思维懒惰且灵魂粗糙的个体的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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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日渐成熟的时代,人们会更多地为自己的利益发声,而不像过去的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件不光彩甚至可耻的事情。只是在发声的时候,他们应该记得除了自己的利益外,世上还有他人的利益,并且所有人的个人利益,都不是靠单赢可以满足。从长远讲,一个人的利益需要在利他的前提下才能牢靠地获取。
当人们有了设身处地和换位思考习惯,社会健全了良好的法治,每个人为自己利益说话就是为大众利益说话,因为大众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相互关联并可以相互合作的人组成,大众利益是个人利益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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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看似是为了维护大众利益而存在,但一国的大众利益同样需要分解到落实到具有不同价值判定和需求的个人。
按照伊壁鸠鲁、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等人的国家产生契约说,国家政府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让渡,“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有过一个自然状态阶段,在这一状态下生活的人们,过着自由平等的生活,有一系列天赋的自然权利,后来因为获取资源或利益渐起纠纷而人人难以自保,为了保护每个人的自身安宁和财产不受侵犯,他们或出于自愿或出于被迫、受骗,签订了一种协定或者叫做契约。在契约中,他们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某一个人或者组织,而这个人或组织就成了由这些个人权利集成的社会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和政治权威,并制定若干法律来保护订约者,这就形成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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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契约说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推理与假说,用以说明国家的本质与职能,其实历史上除了近代的美国,较少有国家的建立是严格按照国家契约说,经过深思熟虑并按部就班地完成,相反是当时的人们出于临时抱佛脚心理,为满足各种生死攸关的迫切需求,比如面临强敌的进犯,为了争夺与保护土地等资源,为了保护部落、群体或某些家庭的财产,需要修造大型项目以及对抗天灾等迫不得已而匆匆建立,然后向复杂和进步演化。
无论如何,从初始年代演化到今天,国家存在的主要目的,一是保护每个人的自由与私人产权,二是给予每个人安全保障,前提是这些人不违反法律。如果在一国之内,遵守良法的个人自由与私人产权屡屡受到侵犯,那么私人安全也无法长久得到保障;反过来,如果私人安全无法长久得到保障,个人自由与私人产权也就得不到保护。
出于以上原因,国家在保障个人自由与私人产权外,有必要的开征各种税收,将这些税收用之于每个人的安全保障,也用之于他们基本的衣食住行以及生老病死的福利兜底,只有保障了一国之内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那么该国民众就能够内心踏实并安居乐业,比较多的人不再是鼠目寸光或急功近利,而是成为目光长远能够为明天着想的长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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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赞同“有私产者有恒心”这一提法,其实还应加上一条,就是除了“有私产者有恒心”外,还应该是“有安全者有恒心”,当然这里所指的安全不是人的绝对安全,主要是指个人的生存权。
当一国的民众,不但个人自由和私产能够得到尊重与保护,而且他们的生存安全也能得到保障且感到社会公正、机会平等、前途充满光明时,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热爱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竭尽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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