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某中学一学生在学校多次强调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的情况下,晚上擅自违规骑摩托车带三名学生于骑行途中发生事故,造成一名学生死亡,三名学生重伤,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悲痛,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此学校再次强调及提醒各位家长牢记并严格遵照执行交通安全“三项严禁”“六不准”
1. “三项严禁”:(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2)严禁乘坐超员摩托车、非法营运车辆及“死飞”自行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3)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2.“六不准”:(1)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2)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3)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4)不准在车前车尾急穿;(5)不准突然横穿马路;(6)红绿灯闪烁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
请各位家长 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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