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血的蔷薇
景穆
2017.4
按:这是2002年9月时写的一篇旧文,当时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是欲说还休。
情,变幻莫测!情与礼、情与欲,应该怎么看待呢?亲情、友情、爱情和宗教情怀,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喜怒哀乐,怎么才能抒发呢?
纵浪大化中,真情贵合宜。
忠恕一贯之,切忌贪嗔痴。
一
我第一次“认识”蔷薇,是在读古龙的《天涯·明月·刀》时。在那时的想象里,蔷薇是美丽而冷淡的花,引人喜爱,但可望而不可即;因为她纤细的枝条上长满了刺,不允许别人亵玩。。不过,当真正触碰它时,我才感受到了什么是惊心的刺痛。
浏览书报、网络、影视,可以看到很多伤情的作品。一开始,也为了某种东西而感动落泪,后来便麻木了,因为每个令人伤感的的故事,都严格遵循着“邂逅——交往——分离——变故——感伤”的流水线。读者仿佛是在参观一个个悲情工厂,真是毫无悬念、索然无味。
可是,我也逐渐明白了一个事实:每个人都渴望活出自己,然而,却不自觉地走上前人的旧途。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人们千差万别的表象下,似乎总有一些共通的东西,隐在暗处,操纵着一切。于是,我发现自己以往的偏激:也许那些作者们真的有切身的体会,并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至于我的这篇文章,自然是以上面的理由遮羞,胡诌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
二
关于情感,我喜欢《诗经》中的两句话:“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真正懂得其中的深意,是在洛阳公园的路上散步时。去年的夏天,我逗留在古都洛阳,有空便去附近的洛河公园转转。这是星期六的下午,刚刚下过雨,空气清爽,青年男女互诉爱慕。古都的人们,似乎保持着淳朴的东西,既没有搂搂抱抱的做作,也没有扭扭捏捏的羞涩。我明白他们的生活既实际又浪漫。就在那时,我突然明白:纯粹浪漫的感情不过是昙花一现,物质化的媾和则完全是人性的扭曲,惟有两者的结合,才是最为相宜的。
我在河边迈步,踏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整个河滩仿佛是鹅卵石的海。这些原来在高山之巅的巨石可能预料到今日粉身碎骨的处境?可曾想到被我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踩在脚下?我仿佛是站在宇宙的边缘,正以慈悲的胸怀看着这一个个殉难的石块。可是,我也猛然意识到,在这些石块累劫以来的大喜大悲之中,我不过是一个飘渺的看客,张牙舞爪,不知天高地厚!也许,一个人只有投身于大自然之无涯空旷中,才会明白生命的悲壮与美好。
束缚在心头的罗网突然消失了。当我再想起那个漂亮的姑娘时,虽然还是会想起那首“青藏高原”的歌,但心境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三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是个生活在边缘上的人。我对主流有一种天生的警惕与抵触,我对之充满了蔑视与批判,于是我在很多事上会慢半拍。但我有时候又能调整自己的策略,将这慢下的半拍作为“后发先至”的优势。就像对感情,原本懵懵懂懂,顽石一块,不过一旦开了窍,也很快就领会了。
春夏之交,杨棉柳絮是令人烦的东西。它们漫天飘舞着,粘在人的头发上,衣服上,甚至会钻进人的鼻孔。白茫茫地弥漫于整个天空,挥之不去,无可奈何。然而,毕竟是阳春三月,春光明媚,微风和煦,万物都透出欣欣的气象。走出校园就是在历史赫赫有名的九里青山。山虽不高,也无什么奇妙之处。然而春游登高,倒也是个不错的去处。
“你喜欢清晨还是黄昏?”她问。那时,她站在山上的一块大石上,看着渐渐没去的夕阳。
“黄昏。”
“为什么?”
“黄昏使我更清醒。”
“我喜欢黄昏是因为我想去落日的地方看看。”
于是,在渐渐笼上山头的暮色里,在微风游动的空中,便飘起那首“青藏高原”的旋律。在旋律中,有个姑娘翩翩起舞。
四
不为挣稿费而写诗的人往往能够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诗经》可谓浑然天成、反璞归真的文化瑰宝。“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完全虚无缥缈,无迹可寻。而执著不舍的士人则上下求索,他的对象、他的情感、他的执著使他的情谊超越了世俗之气,上升到理想之境界。当然,这只是截取了一个片段,但是这是不是已经够了?至于此前,或是以后,真的那么重要吗?
曾经,我处理问题的方式是拳打脚踢,而问题也往往以头撞牙咬的方式回敬我。有些问题是不能意气用事的。贪嗔痴带来的,自然是一时情绪的宣泄,其实却对情谊产生无法弥补的损伤。赏花走到切近处,就像拨开白的或粉的蔷薇,就会触到枝叶下隐藏着的数不清的小刺。
蔷薇有刺,花不堪折。我站在意识的河边,下意识地将双手缩于身后。
五
跨进二十一世纪,我有两个困惑悬而未解:人为什么活着?人应该怎样活?这两个问题让我有想笑的冲动。
我不相信超自然的神秘的精神力量,因此对宗教中非理性的成分敬而远之。所以,它们告诉我的一些答案,我将信将疑。
史铁生出了一个谜语给大家猜:这个谜语满足三个条件,请根据这三个条件猜出这个谜语:一、谜面给出,谜底即现;二、己猜不破,无人可为其破;三、一俟猜破,必恍然知其未破。这好像有点绕。史先生在《原罪•宿命》这本书中给了几个答案,比如爱情、性欲、道德。
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哲学家的话,大概是:人是封闭于人类整个思想意识中的动物,他不但不是世界的主宰,甚至不能主宰自己。从消极的方面来说,今朝有酒今朝醉,难得糊涂;从积极的方面来说,人身难得此身当度。
清华禅学社早期的指导老师胡先生说了十分高明的观点:人与动物的根本的区别是人会做梦。我觉得有点意思——当然,动物会不会做梦也要科学研究了。是啊,仔细想想吧,世上有那么多的蔷薇、蔷薇有刺,但蔷薇又有吸引人的魅力,那么,到底应不应该摘采呢?怎么摘采呢?现实中被扎破的手指不可胜数,那些在刺尖上留下血的要活下去,不做些梦怎么成呢?
好梦留人睡,惊魂亦无恙。
月圆在子夜,蔷薇花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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