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艺海山花
在品牌运营中渠道合作是一种常用方式,一般而言,渠道合作可以分为内部的和外部的,内部渠道合作一般适用于大的集团公司,由于集团分公司及部门较为健全、完善,子公司及分部门间进行渠道合作可以实现共赢。
外部渠道合作在很多大的集团公司运用非常多,这种合作形式主要基于商业成面,主要包含免费和付费两种方式。通常免费模式更多的是资源互换,合作的双方找到契合点,通过双方的平台资源或先进模式实现借力共赢。而付费模式则比较简单,付费的一方通常称为甲方,提供服务方称为乙方。这种付费模式会因为甲乙双方的诉求点、思维方式、企业文化、工作习惯等的不同,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甚至盾。
本文主要通过渠道合作中网站建设的案例,从甲乙双方的角度来分析在合作项目时,甲乙双方应当怎样做才能减少摩擦与矛盾、做到高效合作。
一、甲方对乙方建立严格的筛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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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如果是大型集团公司,通常会由两个部门负责对乙方公司的筛查和选择工作,品牌部门或市场推广部门会从技术层面考察乙方公司的业务能力、团队组成、专业技术力量等硬实力考察,重点需要考察乙方公司所服务的成功案例和与甲方公司同类型企业的成功案例。而商务部门或者采购部门将对乙方公司的资质、合同金额、合同具体条款的审定进行把关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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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同行的竞品有没有在该公司的该渠道投放过,转化率如何,是否有潜在的用户可以挖掘,但通常情况下后台提供的各种数据会有一些水分,需要客观评估。重点分析投入产出比,如网站的优化和推广就要关注网站页面收录量、网站外链数量、网站友情链接数量、网站主关键词及长尾关键词排名状况、网站综合排名或者百度权重。在重点评估成本的前提下,很可能实际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在甲乙双方的合作协议上就要明确基本的数据指标及资源,如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应当采取的措施和费用计算都应通过详细的条约保证效果的产出。
二、甲方内部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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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合作的过程中,为了高效达成制作效果和推广效果,甲方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启动项目前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计划,为了避免跨部门合作当中出现的内耗和矛盾,应该建立项目负责人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明确的责、权、利工作机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每个环节及节点上的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交付工作成果,对项目负责人负责,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部门或个人按照公司的“5W”模式进行问责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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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纯技术性的问题可以严格按照进度表推进执行,对于设计性问题则应当缩减不必要的对接和审核环节,比如:对于平面设计的效果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没有拍板的权限,就不应当干涉乙方公司在制作上的具体指导,而应当积极搭建沟通的桥梁,协助乙方公司制作人员快速领悟甲方公司有决定权的领导提出的制作需求,从而快速生产出符合领导要求的作品。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审美不尽相同,甲方公司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果按照自己的审美或去揣测领导的审美,横行在乙方与领导沟通的桥梁上,只会浪费双方的时间,也会让乙方公司对于制作和修改工作失去耐心,从而降低制作质量。如果乙方公司在同期内同步进行的项目多、排期紧,可能出现项目对接人跟执行人不一致,从而导致效果不佳等后果。如果项目制作的金额和周期远远超过乙方成本掌控的情况下,乙方容易出现消极怠工或直接终止服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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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对于制作和修改工作制定周期性的集体审核和意见汇总的修改机制,而不是每个人随时提意见随时让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在固定周期内跟甲方进行修改汇总会议,在固定周期内提交修改成果。甲方应尽量多提需求,多提建议,多做原材料的提供和服务工作,也要认真参考乙方的建议。乙方的目标是协助甲方达成目标,而我们的目标是最大化效益。
三、乙方设立规范严密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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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乙方被认为是合作中的弱势方,其实不然。有实力的乙方除了资质健全以外,在技术实力上也非常过硬,所以在挑选合作方上也有自己的标准。为了提高乙方公司自身的美誉度与品牌度,乙方公司通常喜欢选择大品牌、大公司作为合作对象,从财力上来讲,大的甲方公司和合作方在合同金额和付款上面比小公司更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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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甲方公司业务的前期工作中,以网站建设和推广为例,乙方公司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项目洽谈、合作确认签约、方案策划及确认、网站制作及修改、网站验收、网站上线推广、推广效果验收、活动后期反馈等。在洽谈项目的过程中不仅要梳理清楚自身的业务能力,更需要提前了解合作方的业务背景、合作诉求、公司文化、公司有无欠款惯例等。
合作形式上乙方的项目执行人员要对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人力成本估算、项目排期及费用报价核算等。要重点评估设计及开发排期,同时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
四、乙方必须以条款约束设计工作的修改和返工
由于设计工作是一项没有固定审核标准的工作,基本以甲方认可标准为标准,所以在合作合同中需要有专门的条款来约束设计工作的修改和返工,必要的约束及风险在前期的条款中要明确出来,避免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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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双方的职责,甲方提供的资金里包含哪些乙方应提供的设计服务,为了不影响双方的进度,需要明确修改的时间节点、周期以及频率,在每一个节点都要请甲方公司的领导或负责人在确认书上签字,避免无节制的修改和反复,避免因为一方的拖沓影响另外一方的其它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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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工作的过程中,针对甲方迟迟不确认原型稿、设计稿改动多次、客户的审核人意见不一出现重复改动等情况,乙方需要在条款上做一定的限制,不然会给设计师及运营人员带来很多工作量:如设计稿定稿后,免费修改三次,修改工作必须要对方把修改意见汇总再统一提交,而不是今天提几个意见,明天提几个意见,随时提意见随时改。同时,还要约束最迟的设计稿确认时间,如果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好设计稿,则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开发,会影响开发团队的整体节奏。
总之,在渠道合作的过程中,将项目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是甲乙双方的共同目标,但由于合作的双方立场不同、企业文化和工作模式等方面的不同,会存在比各自的内部项目更多的问题点,所以甲乙双方做好各自的内部分工工作、做好项目执行的制度建立工作、做好双方的沟通确认工作。在合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数据,双方积极给出响应方案,才能将合作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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