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物流人都遇到过的烦恼,“握”帮您搞掂!
9月1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解读
背景介绍:
本次广东省税务局发布该公告,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便利性,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明确事项: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即拥有无车承运人资质的企业。
试点纳税人可以为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向税务部门自行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委托试点纳税人按照规定代开专用发票。
试点纳税人和会员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的要求。
对试点纳税人违规代开专用发票的处理。
公告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试点纳税人: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且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
平台应实现会员管理、交易撮合、运输管理等相关系统功能,具备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不得作为试点企业。
代开发票对象:
试点纳税人可以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水路运输证。
在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注册为该平台会员。
结语
本次公告的发布及实施,是国家倡导无车承运人模式、实现物流降本增效的重大利好事件。
一方面,给予了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一剂“强心针”,鼓励该新业态的健康发展,从而建立起更完善的无车承运人模式,带动行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
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国内货车司机分散独立经营的特点,通过结合相关税务政策,让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异地代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委托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有效解决困扰已久的开票难题。
无车承运先锋企业——握物流
2016年10月,国内正式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广州增信信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握物流”,股票代码:892038)通过研发“第四方智慧物流运营SaaS平台”,全方位整合货源及运力,为物流企业提供综合运输解决方案,成为了全国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单位之一,拿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车承运),是拉动物流产业格局快速转型的新动能!
荣誉传承,名列前茅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无车承运人试点综合监测评估情况的通报》,握物流位列广东省试点企业前十名,实力与口碑毋庸置疑!
附:广东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综合监测评估排名
开票问题,“握”来解决
物流行业普遍存在“散、乱、小”问题,一人一车一企的经营模式已见惯不怪。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司机由于长时间奔波于运输业务,疲于处理税务问题,导致业内各种税务乱象屡见不鲜,成为了阻碍行业整体发展的“绊脚石”。
针对这一痛点,握物流以无车承运人的身份,为物流企业提供完善的税务方案,切实解决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司机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消除税务烦恼!同时,协同行业健全物流末端抵扣链条,规范税收征管制度!
若您正苦于发票和税务烦恼
欢迎咨询:张小姐 18620166271
“握”会帮您解决!












网友评论